作者gp6cji3 (旅人)
看板B97A013XX
标题[公告] 法夜说明。
时间Sun Dec 19 00:28:06 2010
※ [本文转录自 Law-Affairs 看板 #1D3DfQyx ]
作者: gp6cji3 (旅人) 看板: Law-Affairs
标题: [公告] 法夜说明。
时间: Sat Dec 18 23:59:15 2010
嗨!大家好,我是这次的法夜总召,财法二年级的陈慧果。
近来有许多同学私底下向我询问法夜的事情,
同时多建议我应再进一步说明我的想法,故有了以下之阐述。
以往的法夜是划分成「大一剧」、「大二剧」、「大一舞」、「大二舞」
,然後学长姐若愿意的话甚至有「大三剧」、「大四剧」等等的此类形式,
不过,这次法夜的规划是做成一个全场的大剧,
并将歌唱、跳舞的元素也融在剧中的表演。
其中,剧的部分会牵涉到一些法律概念和社会议题,
不过并不会让他死板板的,我们希望可以做到的是生活化的感觉,
就像一个人每天都会有心情的高低起伏、喜怒哀乐,
会有好笑的好玩的有趣的不开心的悲伤的感动的等等;
当然在法律概念或社会议题的环节上时会有些严肃,
但我们会去控制那个份量。
为什麽我会想要这麽做呢?
记得最初看到「某某之夜」的时候,
我心里想的是:「欸?是某某系的表演吗?那内容应该会跟他们系的东西有关吧?」
大一的时候我看了不少之夜,结果发现,不是。
虽然取名叫某某之夜,但实际上几乎与该系无关,
大部分的之夜皆如此,只不过台上的表演者是该系的学生,
感觉好像你把前面两个字拿掉换成其他系,似乎也说得通。
之夜的由来到底是什麽我不清楚,不过我猜,
可能是有某个起头,然後其他人看到,就有一种想法:
「他们有,为什麽我们没有?」,於是乎。
可是既然要有,就要跟别人不一样吧!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那要哪些东西跟别人不一样?
不可否认,最能作为表演的就是剧、歌唱、跳舞,可是这些大家都会,
那要在这之中展现变化的,有着属於我们自己的特色的,
不就是我们的所学所闻吗?
「法律之夜」,如果可以不只是「法律系的表演」,甚至可以是「法律的夜晚」,
「法律之夜」,会不会更加名符其实?
我们可以在里头有一点点法律的知识,有一点点法律人的思维,
可以藉由这样的机会外界做沟通、互动,
也相信观众若能在这样的场合与法律有一丝丝的接触,也会是个收获吧!
这就是我想要加入法律概念的原因。
而只出一个大剧的话,是因为,我认为,
「有些话想说。」
什麽意思呢?
多数的之夜表演,一出剧多半在一小时以内,
内容则不外乎惊悚悬疑、爱情、搞笑等等,
然後看过後,你在未来大概都不会记得它演了什麽。
少部分有想要表达些什麽,但我觉得是碍於时间限制的关系,
所以感觉只有点到而已;
我一直觉得戏剧或电影可以打动人心,
就在於他所传达的讯息,可能是某种意念,可能是某个想法,
而看过的人会一直记得,甚至不断回味,被撼动被震慑…
这正是我想做的。
所以才会想要有社会议题的部分,不过事实上,
法律很多东西原本就也与社会议题密不可分,所以会放在一起也是必然的。
我们总是不喜欢别人对法律系的评价,但我们有没有试着说些什麽?
而如果要说,短短的时间是不够的,
就像外面一般的表演、电影,为什麽几乎都是90分钟以上,
因为没有足够的铺陈、足够的剧情,没有办法将人的感官更准确地抓住,
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引起看完之後强烈的後劲。
因此,我需要拉长时间,需要更完整的呈现。
以上,是说明为何要加入法律概念和社会议题,和只出一个剧的理由,
当然,这也是一种挑战,为求突破、创新。
我明白有同学担心这样做的效果会如何,
事实上在系学会内部,从决定我是总召以及这样子的走向,也都经过一番讨论,
还是决定这样做了。
尽管我没有办法跟大家挂保证说出来会多好多好,
但我相信还是能维持一定的水准;
我想这样大胆的去试,并不是我要拿大家的法夜开玩笑,
而是我认为如果我们朝着这样子的方向去努力,
无论结果是什麽,我们一定都能获得很多很多。
最後,关於编剧群,
目前有近十位同学组成,其中包括大一和大二的同学,
并且在昨天开过第一次的会议。
编剧群的作用在於同时是编者也是监督者的角色,
为什麽需要一个「群」就是希望藉由这样的力量,
在无论是剧情的发想、创造或者改善上,可以更加全方位的讨论。
我可能需要再强调,事实上,只要有参与的热情,无论你是否会编剧,
也无论年级,都可以加入讨论,协助我们做出一份更好的剧本。
由於人数已经很多了,且时间有限,
若同学真的有强烈的意愿想加入的话,请再联络我,我们会再斟酌。
至於其他行政工作或者是表演者,我们会在下学期初举办说明会,
请各位同学不必担心。
如果你逐字逐字地看到这里,真的,很谢谢你的耐心,
有些东西,实在很难说得完全,
我自己把打得这些来来回回反反覆覆看了好几遍,改了又改,
总觉得还少了什麽,却又不知道该加什麽,
只希望在看完上述落落长的篇幅以後,
同学能更了解法夜的方向以及我的想法。
有任何问题,都欢迎同学和我联络,或者到P1的Law-Affairs的法夜专区。
真的决定要改变并不容易,更需要些勇气和魄力,
而你,愿意和我一起试试看吗?
P1:gp6cji3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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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n150321:哲学系很早就是统整大戏模式,可以去请教一下 12/21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