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kachuleon (谢谢你)
看板B97A011XX
标题[公告] 经济学重要事项
时间Tue Sep 16 17:27:16 2008
各位大一新生好:
9/16(二)蔡宗珍老师宪法课堂上,同学反映
若陈聪富老师之民总调到星期五3、4节的话,
将会与财法必修经济学冲堂。
同学看到的应该是政治系开的星期五3、4节的经济学乙一,
这一门课并非法律系所要求的经济学必修或必选课程。
*经济学一 (课号为303 22130) 方为本系96及97学年度入学者之必修或必选科目
http://www.law.ntu.edu.tw/chinese/doc/05/02/96_sheet.doc 96年度必修学分表
http://www.law.ntu.edu.tw/chinese/doc/05/02/97_sheet.doc 97年度必修学分表
学号96及97开头之学生修习星期五34政治系所开经济学乙一、二者,本系并不承认得作为
经济学一、二之替代,请同学务必注意!
--
如果说 一片叶子代表一个季节
那我希望我们能相恋到 全世界的树都枯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