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delight (侧帅)
看板B961010XX
标题Re: [公告] 96级系学会改选争议说明
时间Thu May 8 01:41:39 200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
1F:推 duckycc:推饼人。又系学会费缴交问题在96学年度开学以说明 05/08 00:55
2F:→ sidelight:不过「说明」无法给有异议的人提出满足喔。如果是讨论呢 05/08 00:56
3F:推 idrilann:有破坏就势必要有重建喔! 05/08 00:58
4F:→ sidelight:毕竟系学会费的问题并非已真正解决,仅是「结案」。 05/08 00:58
5F:推 duckycc:我们有将说明张贴在阅览室外耶,不过似乎无人闻问讨论... 05/08 00:59
6F:推 hunterxgi:啊那份说明因为张贴新的学代等选举公告前几天才拿下来 05/08 01:04
7F:→ hunterxgi:明天到学校再把它钉回去好了 05/08 01:06
8F:推 belugawhale:这也是我在思考的 05/08 01:07
Haha!要讨论就要照板规来回文,不然板主会难过他才刚维持完秩序。
我剽窃一段网路资料,是临时辜狗到的所以版权没有:
http://blog.sina.com.tw/yayaya0805/article.php?pbgid=11224&entryid=56193
剽窃自公共事务YAYAYA部落格。
2006/07/11
学生会应强制收取学生会费?
大学法於民国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後,确立了
『学校应依学生会请求
代收会费』的规定,至此,学生会与学生之间在会费收取上的关系有了更大的改变,然而
,大学法中这样的条文规定,是否就真能改变学生会收取会费的困境?值得我们深思。
(sidelight:校方可以在学费单里附上学生会费缴费单。)
依新修正通过的大学法第三十三条原文:『大学应辅导学生成立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之学
生会及其他相关自治组织,以增进学生在校学习效果及自治能力。学生为前向学生会当然
会员,学生会得向会员收取会费;学校应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从字面上来看,只要
学生会提出要求,校方就不能拒绝学生会的请求,而必须帮学生会向同学代收会费。
然而,由於条文中只规定:学生会『得』向会员收取会费,而不是学生会『应』向会员收
取会费,因此,便产生了一个吊诡的现象。由於学生会不是一定要向会员收取会费,因此
会员也不一定要缴交会费给学生会,虽然法条已经明确规定只要学生会提出要求,校方就
不能拒绝学生会的请求,而必须帮学生会向同学代收会费。但是,会员仍可於事後向学生
会请求退费。也因此,我们可以预估,在去年底条文通过,而今年九月开学後各校开始陆
续收取学生会会费之时,必然会出现校方代收学生会会费後,学生向学生会要求退费的尴
尬情形。
国际间,对於学生自治会会费的收取是怎麽处理的呢?首先也许我们可以来看看德国的例
子,德国於『联邦德国大学基准法』即明定学生会会费的强制缴纳,而且学生会会费的运
用需受联邦会计院的监督,而且在德国,其学生会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正式组织。在美国,
於2000年的最高法院也曾作出学生会会费强制收取为合宪的判例。
回到我国,
目前对於学生会会费的收取法源似乎仍无法做出强制性的规范与保障,而学生
自治会的发展关键因素之ㄧ却又是经费,如果经费无法自主,而必须仰赖校方的补助,我
们自然无法期待学生自治会的发展可以步上轨道。该如何解决这样的困境呢?也许我们可
以考虑往学生会法人化的方向发展。
所谓的公法人,即是指法人功能为履行公共利益,且没有私人团体能替代履行这些功能。
而学生自治会走向法人化,成为具公法地位的社团组织的主张,在国内更是早在近二十年
前即由台大代联会首先提出。在德国,学生自治会是具有公法地位的社团组织,不但学生
会的经费收取受到保障,而且其经费的运用也需受联邦会计检查院之检查。我国学生自治
的发展也已有一定的历史基础,在相关的配套措施完成的状况之下,朝向
学生会法人化、
学生会会费强制收取、学生会会费监督机制建立的三大方向发展,应该是一个值得好好思
考的方向。
(sidelight:法人简言之就是法律上所称之组织、单位啦。
因为法人受法律保障且必须履行法律责任,所以可以订定有关会费的法规喔。
然後最近教育部又修法了,大学得以将学生会费纳入「注册费」。)
剽窃另一段新闻,自由电子报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8/today-life12.htm
大学下学年起 学生会费 纳入注册费
〔记者黄以敬、张舜翔/台北报导〕大学法授权大学学生会得向全体学生收费,教育部邀
集大学研商取得共识,
将开放一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学生会会费」,可直接纳入大学注
册费全面收取。至於大部分学系收取但争议不断的「系费」,教育部则尊重大学自订办法
收取,由各校自行负起管理责任。
大学生对公共事务参与意愿越来越低,各大学学生会不仅经常难产,会费缴交率多低於二
至三成,常面临财务问题;大学法因而修法,确定所有学生都是学生会当然成员,学生会
「得」向会员收取会费,各校则应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
教育部训委会一度研议对学生全面收取五十元的学生会「基本运作费」,学生会办活动可
再另外收费,强制收费却引发反弹。训委会近期与大学进一步研商取得共识,学生会会费
预计下学年起全面纳入大学注册费,方便一并收取提高缴费率。
学生会费需专款专用
训委会强调,学生会费不能列为注册必要条件,不能因此导致不能注册或毕业;而且学生
会费需专款用於学生受教权相关事务,例如办研习活动、专业研讨会等。以往常见的演唱
会、舞会,则与课业学习较无相关,且学生未必都参加,就较不宜以学生会费支付。
至於常被学生抱怨、动辄上千元却功能不彰的学系系费,教育部过去曾认为於法无据不能
强制收费,但近日态度转变地指出,由於法源并无明定,尊重学校自主订定相关办法,取
得学生同意而收费,由大学自行负起监督管理责任。
应强化学生公共意识
针对学生会费并入注册费收取,台大学生会长李维仁指出,台大每生每年仅收一百五十元
,收费率却只有百分之十七上下,他不认为收费方式的改变会增加收费率,还不如强化学
生的公共意识,提升校园公共议题的参与率,才能提升学生会功能。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学生会长严立婷也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学生公共参与率不高,国北师学
生会每年才收一百元,还得靠募款和校方补助。她认为,由於不是强制收费,学生不缴,
缴注册费时恐怕也会自动划掉,新制虽会让会费稍微增加,但成效恐不如预期。
台大历史系学生徐合谦指出,过去学生会是学生们表达意见和对抗体制的平台,但现在校
方都有信箱和电话,也有BBS可开骂,近年由学生主导的议题,如乐生、反高学费、苏
花高等,都不是透过学生会发动的。
(sidelight:怎麽会访问到这个人啊?囧。)
现在学生们的意见表达不再需要依赖学生会,除了会费收取之外,大学学生会要如何发挥
更多元功能,恐怕才是要持续下去的最大挑战。
p.s:可怜的李维仁劳而无功,但讲话还是有一点道理的。
重点是校内、系上的公共参与意识不高,所以无法全面收费。
(但想想没有税收就没有健保和清道夫,很合理的。)
质安会长的公告我刚刚看过了,我以为预留的空间太大。
顶多只是用柔性劝说的方式要大家缴交。
但万一连锁效应:「我同学都没交,为什麽我要交?」
或是:「我交了以後听说很多人都没交我要退费!」
最後进退失据就不好了。
以目前情况而言:
如果经费收齐而且充足的话,就可以减少活动拉公关的必要。
我们可能不能再用有无参与活动来作收费的依据,
那就突显了系学会以活动本位的症结。
毕竟假设以後需要系学会费来争取一些学生权益的话,
那受益者是所有中文系的人,甚至还会利泽子孙!
(e.g.:用会费买资源回收垃圾桶、垃圾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
9F:推 jieping:不是板规啦XDrz 05/08 01:46
10F:推 idrilann:徐合谦名字还打错 我通识课同学XD 05/08 01:51
11F:→ sidelight:为什麽要访问他,访问叶国良都还比较好!!!!!! 05/08 01:55
12F:推 bomb621: ? 他说的话还中肯阿... 05/08 01:59
13F:推 kranjcar:他是学校某小小校友会会长吧 05/0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