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es (懂不懂这个意思)
看板B88A012XX
标题[转录]九十一学年度法律系学生会长选举人公报
时间Fri May 9 22:37:45 2003
※ [本文转录自 Law-Affairs 看板]
作者: NTULAWSA (5/14 春光外Law) 看板: Law-Affairs
标题: 九十一学年度法律系学生会长选举人公报
时间: Fri May 9 22:35:24 2003
1号 陈柏翰(法学组一年级)
经历:
大一上学期法学组班代
政见:
一、向新生收取学生会费,排除学生事务的筹措所受到的牵制,
藉以提昇活动的品质,作为学生事务自主性提高的助力。并
且定期公布学会资金运用情形以供同学监督,将资金做有效
且充分的利用。
二、定期召开班代大会,徵询同学对於系内事务与校方行政的意
见,随会邀请院学生代表出席,或由系学会提供会议纪录,
交由学生代表与系学会既有的沟通管道,向院方及校方反应。
备注:有关政见(一)的配套措施与过渡时期条款的拟制,将於电
子公布栏(BBS)发表。
2号 赵书郁(法学组二年级)
经历:
一、曾参与北一班联会活动部
二、曾竞选北一女中班联会主席
三、曾担任法学之夜总召集人
政见:
一、详尽收集通讯录及考古题内容,并於第一时间发给同学。
二、积极处理关於公卫大楼兴建事宜,并严格监督施工品质队宿舍及学院的影响。
三、对於SARS的防治能像学校申请口罩及耳温计,并有效做到防治的工作。
四、增加荣誉导师和同学接触的机会。
五、持续制作法律学刊。
六、收集制作就业的相关资料,并发放给同学。
七、增办各项体育竞赛,促进系上同学之间的情谊,联络情感。
八、扩展法学院和总区周边的特约小吃店,使学生能够得到较大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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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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