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law (要命的国文作业....)
看板B88A012XX
标题Re: 宗教的末日
时间Wed Dec 11 19:53:38 2002
那照你的意思
宗教也许根本不需存在吧!
宗教信仰是「价值绝对」的观念
而法律是一种「价值相对」的概念
要怎麽融合呢?
很难吧!
※ 引述《yuoo (梦中飞翔的王子)》之铭言:
: 今天在报纸上看到「宋七力案」的新闻,觉得蛮有趣的.
: 刚才再看一看相关的报导,发现被告之一谢长廷的太太说了一句
: 很有趣的辩词:「宋七力案」是信仰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 这让我有一种矛塞顿开的感觉,忽然明白,宗教的纷争所引起的
: 世界性的仇恨差不多可以解决了.没错,就是要从法律上着手禁止
: 妖言邪说.「宗教自由」只是一个幌子,「言论自由」也只是一面
: 挡箭牌而已.对於所有的宗教而言,所有祸害的根源都是无知和欺骗.
: 如果不从法律上禁止这种毫无限制的宗教谎言,天下怎能不大乱?
: 我认为,法律应该严格地规定说,凡是有关宗教的「神蹟奇事」
: 或「天堂」与「地狱」之类的言论,都必须有确切的证据才可以向人
: 宣传,否则,一律以诈欺罪处置.这倒不是为了反对言论自由,而是
: 为了杜绝迷信所带来的灾难.以当代来讲,最令人发指的就是回教徒
: 的狂热,对出言指责穆罕默德的人的追杀.那真是疯子的行为.
: 也许,「宋七力案」可以开一个先例,让台湾成为第一个禁止
: 宗教谎言的地方.当然,禁止的范围不应该太窄的,应该扩及到世界
: 各大宗教之上.也许,这可以算是一种革命吧!影响虽然无远弗届,
: 阻挠和压力也可能可怕得惊人,但那是一定要做的事情.文明要进步,
: 在某个阶段就得向一些思想落後的人撕破脸.
: 宗教自由,实在是世界和平的最大阻力之一.现在,是应该戳破
: 这些无用的自由和谎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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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一定合理
但存在一定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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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7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