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 (阿猫)
看板B863052XX
标题後现代主义社会工作...
时间Thu Apr 19 05:53:44 2001
昨天上个案时,
小萍老师最後讲到後现代主义的社会工作,
几乎就是照潘淑满那本书念过一遍而已,
这就算了,
後现代这种东西的确是有点麻烦,
因而我对老师的期待只到工作方法的解释而已,
反正只是大二的课而已,
小朋友不懂这个也没差啦!
真正令人感到吐血的是,
潘淑满那本书根本就乱写乱抄一通,
反正就是看到有外国学者写就觉得应该没错的引用,
造成他里面描述的一些工作方法根本跟後现代所要表现的是相反的东西,
不然就是方法契合理论了,
可是解释上根本不对,
看的我直摇头,
不知道的人可能还以为我上课吃了摇头丸咧!
......
那也许你会问我,
什麽才是後现代主义所要表现出来的社会工作概念呢?
去看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第一条就是了,
那个不见得真的就是所谓的後现代法学,
但可以肯定的是,
那的确是後现代主义社会工作所要进行的工作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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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吧!我国竟然有这种「先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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