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台湾宅男工会会长)
看板Aviation
标题Re: [闲聊]从code blue看台湾建立直昇机医疗制度
时间Sat Sep 20 00:51:30 2008
※ 引述《cgy (飞向蓝天)》之铭言:
: 再次重申Dr Heli是"主动医疗",让急症重伤病患提早让医生治疗提高其存活率,
: 台湾急救制度,站在最前线的是EMT急救技术士,这些技术士只能处理基本急救,
: 而很多状况基本急救可能是杯水车薪...
这一篇比较跟航空无关,不过既然要讨论空中医疗救护,因此医疗的部分
还是要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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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子讲对救护技术员(EMT)不挺公允的.....
依据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97年7月29日卫署医字第0970214520号令发布)
的规定,救护技术员分初、中、高三级,分别可执行业务范围如下:
初级救护员(EMT-I)得施行之救护项目如下:
一、检伤分类及伤病检视。
二、病患生命徵象评估、血氧浓度监测。
三、基本心肺复苏术及清除呼吸道异物。
四、使用口咽、鼻咽人工呼吸道。
五、给予氧气。
六、止血、包紮。
七、病患姿势选定及体温维持。
八、骨折固定。
九、现场伤患救出及搬运。
十、送医照护。
十一、急产接生。
十二、心理支持。
十三、使用自动心脏电击器。
(自动心脏电击器=AED)
中级救护员(EMT-II)得施行之救护项目如下:
一、初级救护员得施行之救护项目。
二、血糖监测。
三、灌洗眼睛。
四、给予口服葡萄糖。
五、周边血管路径之设置及维持。
六、给予葡萄糖(水)、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盐水。
七、使用喉罩呼吸道。
八、协助使用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或硝化甘油舌下含片。
(周边血管路径之设置及维持、给予葡萄糖(水)、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
食盐水=打点滴=IV=静脉注射)
高级救护员(EMT-P)得施行之救护项目如下:
一、中级救护员得施行之救护项目。
二、依预立医疗流程执行注射或给药、施行气管插管、电击术及使用体外
心律器。
事实上来讲,台湾的高级救护技术员必须取得的证照包括了ACLS(高级心
脏救命术)、APLS(小儿高级救命术)、ETTC(急诊创伤训练)三大证。
简单地说,EMT-P可以做的事情除了一般所认识的急救之外,还有在
预立医嘱下,使用电击器、插管及给药;这三项一向被视为医师急救行为
的延伸,为什麽允许EMT-P执行?因为这样救回更多到院前心肺停止
(OHCA,以前都叫DOA,但是因为DOA应该是由医师宣告,所以改称OHCA)
病患。
在美国,空中医疗是由EMT-P执行,和欧洲由医师执行并不相同,
但是根据胡胜川的说法,实证研究指出EMT-P执行空中医疗不会比
医师差,而且还比较便宜。
(理由很简单,救护直昇机在怎麽配备齐全还是比不上急诊室,而且院
外的环境跟条件比院内恶劣很多,也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道理。)
而在法规上,中级救护技术员就可以担任空中救护勤务,但实际上这一块
大多是以EMT-P为主力。
: ,不知道台湾有没有统计救护车派出勤务到医院这段时间平均值,基本上15分钟
: 个人觉得有点不太可能,当然手上没统计资料,也不能说太多...
以前的研究:
台北市(人口:260万) 宜兰县(人口:45万)
救护车反应时间 4.5分 7.9分
现场停留时间 3.8分 3.4分
运送时间 9.8分 19.9分
(胡胜川,1993)
把上面3个时间加起来就是当年救护车从出车到抵达急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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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
作战靠指挥 MOTCT:
对
老大:
指挥靠通信 MOTCT:
对
状况:
通信不通--
老大:
不好意思,那个...麻烦一下 MOT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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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3.183
1F:推 cgy:不得不推了...我也不是损EMT啦,当然有些状况可能真的做的事有 09/20 05:12
2F:→ cgy:限,往往希望投入更多医疗行动 09/20 05:13
3F:推 sean0811:推推推推推!!! 09/2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