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yrnu (ccc)
看板Aviation
标题Re: [问题] 几个一直存在的疑问
时间Mon Mar 3 01:02:56 2008
※ 引述《robbycheng (巴黎的谢幕)》之铭言:
: 如果在欧洲的话
: 因为天气取消 或延误
: 航空公司不一定会安排食宿
: 有些会直接取消班次不做任何安排
: 而看机票限制是否退钱
: 有朋友坐KLM回台湾
: 在英国
: 地勤直接跟他说天候不佳
: 明天再来
: 没有食宿
: 也遇过英航delay超过六小时
: 也是没有任何食的安排
: 但自己坐国泰
: 遇过台风降落失败飞回台北
: 再飞香港 结果转接班机已经飞走
: 但国泰有安排食宿 现在想想很幸运
欧洲在2004年初实施所谓的"乘客权利法案"前後,旅客所受到的差别待遇蛮大的.
例如以前从欧洲其他国家转到AMS 准备要搭华航回台湾时, 哇--因延误抵达华航班机
已经飞走了. 在以前的话, 前段接驳航空公司如英航,法航, KLM等常放任不管,
台籍旅客因无有效申根签被迫在机场管制区再等24hrs搭隔天班机的事件时有所闻.
当然了, 也有航空公司比较好心的, 看要作保让你入境安排Hotel让你市区观光玩一天
也有啦.
现在这种事件比较少听说了, 如是原carrier延误抵达导致你接不上原订班机, 比较常见
的作法是 马上签转它航把你送回家. 如班机客满没办法签转, 通常也会安排入境食宿等.
至於KLM 说天候不佳请你明天再来, 呵呵, 我可能不会乖乖听话.
不过基本上这家风评向来不怎样, 个人通常都尽量避开KLM.
简单说, 详读一下 欧洲的Air Passenger Right, 会有助於进出欧洲的旅客在碰到
问题时应该要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可参考
http://ec.europa.eu/transport/air_portal/passenger_rights/index_en.htm
http://ec.europa.eu/transport/air_portal/passenger_rights/doc/
2008_apr_leaflet/apr_leaflet_en.pdf
http://www.cloudworks.co.uk/node/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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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27.240.159
※ 编辑: nyrnu 来自: 82.27.240.159 (03/03 01:08)
1F:推 micdibo:这个法案提到旅客补偿是基於可归於航空公司的责任喔 03/03 08:00
2F:推 dearevan:我这次回台湾就是KLM然後被延误在机场30个小时 03/03 18:43
3F:→ hewyaohua:30小时... 03/03 20:06
4F:推 spurPTT:辛苦你了 03/0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