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cherry (小不点)
看板Aussiekiwi
标题[请益] 工作签附加配偶的申请资料
时间Wed Feb 10 00:20:54 2016
大家好新年快乐!
最近男朋友准备申请澳洲的工作签,
本来我是预计申请伴侣签和他一起过去
所以把我们交往五年多以来的照片汇整成一个档案寄给澳洲仲介
当然其中包含去打工度假的来回机票、nab信件(同一地址)、
Joint account资料、日本旅游机票...
可是仲介还是觉得这样的证据不足以证明
因为欠缺租屋契约、共同财产等等
因为上述原因,加上我们也交往多年
取得双方父母的同意下我们决定最近就先登记结婚
想请问有没有版友有类似的经验或了解相关规定
目前可从户政事务所直接申请英文版结婚证书
这部份还需要拿去公证嘛?
若需要的话是不是可以在台湾法院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还是必须由澳洲方面的公证处公证?
另外是不是还要附上其他证明资料呢?
有上网爬过文,但这部份跟我相同情况的人很少
我们两个都是台湾人,而且是申请工作签附带配偶
希望有前辈可以经验分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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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incherry (111.249.179.190), 02/10/2016 00:23:15
1F:推 hardhit: 英文版的结婚证书就可以了 不用公证 02/10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