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iya (埋在雪堆里的狐狸N )
看板Aussiekiwi
标题Re: [讨论] 关於这次的事情
时间Thu Nov 19 15:12:35 2009
※ 引述《essi (没有男生缘的人...XD)》之铭言:
: ※ 引述《ChelseaFC (Linus)》之铭言:
: : [部份原文恕删]
: : kucky对balanceCIH呛声之後,後者可以选择不予理会,转而请求版主处理,
: : 也可以站内信私了,再不然就是提出证据,像是移民局的网站内容,作为反驳。
: : 但是撇开提出人肉搜索这举动,"烂嘴炮"一词是balanceCIH先骂出,感觉上像是
: : 过度的正当防卫(?),所以,在"依情节轻重处置"时,就考验需执法者的智慧。
: : 毕竟,版规当时也没有规定所谓的主动被动关系,所以处理起来格外的棘手。
: : 常常有人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是先例一开,可能往後在处理类似
: : 事件时,就比较不好拿捏。
: : 举个例子,如果今天我的发文或推文被呛的很难听,我回呛我的人更难听的话,
: : 把对方的亲人都拿出来糟蹋一番,我可不可以也依照往例,说我是被动关系,
: : 所以只需要被警告呢?
: : 综合上述所说,以目前的版规而言,可以当作特例,balanceCIH只需被警告,
: : 下不为例。但是也可以直接浸他水桶,严格遵照目前规定处理。但是不论如何,
: : 版主应当针对这次事件规划出更严谨的管理方式,免得再次引起主动被动的争议。
: : 以上只是我一点小小的建议,不论如何,版大辛苦了。
: You got the point. 规定是死的, 所以犯规就该认命.
: 但是不管你怎样的原因, 犯了规就是犯了规.
: 今天你版规定的就是不尊重他人, 违者浸一个月.
: 那不管这规定有多烂, 他就是犯规. 版主是执行者. 规定在这, 就麻烦你照做
: 板主最早的公告只写了K id的问题, 对於B id的问题没有任何描述
: 这很难让人觉得板主有在浸人水桶前思考清楚或是偏颇,
: 既然没想清楚, 那就照版规走不是吗?
: 至於是不是要特例, 也应该好好讨论再说. 但是该给的水桶还是请照给, 不然就
: 简单说自己弄的版规不够明显, 大家都一概不要罚, 下不为例.
原本不想加入你们战局的.但是你洗版已经造成我的不悦
你的逻辑就像
你揍了别人一拳.别人还手.等警察来之後还问警察为什麽只罚你不罚对方
结果根本忘记是谁掀起这场战
你认为B版友挑衅.不好意思 我认为他才是被挑衅的人
基本上你们私人恩怨根本没人想管谁对谁错
版主基於不造成继续洗版造成其他人困扰为目的
而对挑衅者做处理.我认为并无不妥
拿了红牌还跟裁判要公道.就请你别让自己更难看了.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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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1.0.106
1F:→ tysh0703:举例不好,还手的话叫做互殴 =.= 两方都可告不是? 11/19 15:44
2F:→ bnbn0214:很烂的举例...感觉你也在挑衅...... 11/19 15:49
3F:→ diciya:我可没说其他人没错 我支持版主的处理 11/19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