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si (没有男生缘的人...XD)
看板Aussiekiwi
标题Re: [讨论] 关於这次的事情
时间Thu Nov 19 10:37:04 2009
※ 引述《ChelseaFC (Linus)》之铭言:
: [部份原文恕删]
: ※ 引述《essi (没有男生缘的人...XD)》之铭言:
: kucky对balanceCIH呛声之後,後者可以选择不予理会,转而请求版主处理,
: 也可以站内信私了,再不然就是提出证据,像是移民局的网站内容,作为反驳。
: 但是撇开提出人肉搜索这举动,"烂嘴炮"一词是balanceCIH先骂出,感觉上像是
: 过度的正当防卫(?),所以,在"依情节轻重处置"时,就考验需执法者的智慧。
: 毕竟,版规当时也没有规定所谓的主动被动关系,所以处理起来格外的棘手。
: 常常有人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是先例一开,可能往後在处理类似
: 事件时,就比较不好拿捏。
: 举个例子,如果今天我的发文或推文被呛的很难听,我回呛我的人更难听的话,
: 把对方的亲人都拿出来糟蹋一番,我可不可以也依照往例,说我是被动关系,
: 所以只需要被警告呢?
: 综合上述所说,以目前的版规而言,可以当作特例,balanceCIH只需被警告,
: 下不为例。但是也可以直接浸他水桶,严格遵照目前规定处理。但是不论如何,
: 版主应当针对这次事件规划出更严谨的管理方式,免得再次引起主动被动的争议。
: 以上只是我一点小小的建议,不论如何,版大辛苦了。
You got the point. 规定是死的, 所以犯规就该认命.
但是不管你怎样的原因, 犯了规就是犯了规.
今天你版规定的就是不尊重他人, 违者浸一个月.
那不管这规定有多烂, 他就是犯规. 版主是执行者. 规定在这, 就麻烦你照做
板主最早的公告只写了K id的问题, 对於B id的问题没有任何描述
这很难让人觉得板主有在浸人水桶前思考清楚或是偏颇,
既然没想清楚, 那就照版规走不是吗?
至於是不是要特例, 也应该好好讨论再说. 但是该给的水桶还是请照给, 不然就
简单说自己弄的版规不够明显, 大家都一概不要罚, 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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