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bergies (火神)
看板Atheism
标题Re: [问题] 多神论与无神论
时间Sun Feb 27 21:35:33 2011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铭言:
: 检察官:
: 王小美於2/12下午被发现陈屍在家中,法医解剖认定致命伤为利器刺入主动脉弓,
: 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发现阴道有被插入的痕迹,除此之外无其他内外伤。
: 本局根据监视器循线过滤可疑人物,发现隔栋的阿强於2/12下午进入本栋大楼,
: 搜索後在阿强家之阳台发现沾有血迹之水果刀,比对其血迹与王小美相符,
: 亦与王小美身上之刀痕相符,刀上指纹与阿强相符。
: 又王小美阴道附近之黏液送检後发现有精虫,且DNA与阿强完全相符。
: 以上证据确凿,在此将阿强以强奸罪及杀人罪起诉。请法官裁夺。
: 法官:
: 这是孤立事件,不具否证性,不能证成杀人与强奸罪,本官判定原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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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以上案例能证明「世界上有杀人犯」吗?
: 乙:不能,以「孤立事件」进行逻辑推论是完全没有「证据力」的。
: 甲:以上案例能证明「世界上有强奸犯」吗?
: 乙:不能,个案不能证成任何东西。
: 甲:以上案例能证明「水果刀能杀人」吗?
: 乙:不能,单一个案不能作为实证研究的证据。
: 甲:那王小美是怎麽死的?
: 乙:孤立事件不能进行逻辑推论,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王小美怎麽死的。
: 甲:依您所见,检察官办案科学吗?
: 乙:不,孤立事件不具否证性,不是科学命题,当然也不客观。
: 「阿强先奸後杀小美」和「神通存在」一样只是主观信仰罢了。
其实这个案例中的乙是对的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存在零星几种这类的案例
乙的确有充分的理由做出以上的回答
并且,阿强先奸後杀小美,的确也只是一种对案情发生经过的信仰
毕竟,阿强难道不能先杀後奸吗?Who knows
只是很可惜的,法官依然会判定阿强有罪
因为这样的证据在法官的心证中
很可能已经具有足够的理由使法官相信阿强涉案
我知道或许你想以这个例子来证明
所谓前一个神通存在的例子是足够让人相信的
但很可惜的你完全忽略了,或者在类比上试图忽略
这两个例子背後的隐藏前提是完全不同的情况
虽然你尝试引导大家察觉法官判决的荒谬
但是,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确切存在的证据,
如果世界上没有「杀人犯」确切存在的证据(例如,人是无法杀死的)
那麽法官本来就没有理由做出阿强有罪的判决
今天我们之所以觉得法官的无罪判定很荒谬
只不过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人,有杀人犯
是个已知的事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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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110.223
1F:推 keithking:法官判决基本上一定仰赖经验事实,这是必要的。 02/27 21:39
2F:→ keithking:是说我还是不知道他用甲乙对话想表示什麽,这和法官一点 02/27 21:39
3F:→ keithking:关系也没有…… 02/27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