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thking (K)
看板Atheism
标题Re: [问题] 多神论与无神论
时间Fri Feb 25 18:21:51 2011
更仔细的逻辑问题可能必须由功力较深的版友解析了,
以免有人又拿无理手来问应手。
弄得我以为是在考哲学还是逻辑学的期末考申论题哩。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多神论与无神论
: 时间: Fri Feb 25 18:02:51 2011
:
: 真糟糕...看来有人看不懂归谬法...
我合理地否证你的否证,结果你不承认我的否证还试图否证我的否证,
到底是谁不懂归谬法?
: ※ 引述《keithking (K)》之铭言:
: : : 很遗撼,你给的资料并没有回答上面的所有问号...
: : 你看了所有资料?你要是没看怎麽知道没有回答上面所有的问号?
: : 我相信你连wiki那篇文章都没读完。
:
: 虚无假设。
: 你主张「有回答所有问题」,麻烦你举证,证明每一题都有被合理地回答。
我的主张是「那篇wiki中的reference回答了你所有的问题」,
看样子是你扭解我的主张喔,我又不是麻醉师或教麻醉学的教授。
要我合理举证前请先正确理解我的主张好吗?
如果你要用归谬法(虽然我讨厌归谬法),应该先主张我的主张为真,
但是你读了所有的reference却没有找到所有问题的解答,
因此导致我的主张为假。
但你显然没有读了所有的reference,请问哪里归谬了?
: : : 这只有几种解释:
: : : 1、「打吗啡可止痛」和「佛理第X定律」都不是科学假说。
: : 显然不是第一点。吗啡具有止痛效果基本上是医学界承认的「科学知识」,
: : 自然也是一个「经验证的科学假说」。
:
: 请问「科学假说」的必要条件是什麽?
: 1.医(科)学界承认
: 2.符合你说的三点
这里根本就错了。
符合我说的三点就已经符合科学假说了(APS/APA标准),
而你举出的1.医/科学界承认的(科学假说),就是那「符合2」之後的结果,
所以符合1一定符合2,符合2也一定符合1。
: 如果你主张1.,你就是在自打嘴巴(不符合2.也可以);
打嘴巴的是你,理由如上。
: 如果你主张2.,那医学界承认并不能推论是一个「经验证的科学假说」,
打嘴巴的还是你,理由如上。
: 必须要证明「打吗啡可止痛」符合那三点。
: 至於你讲一堆「科学界承认」,我只给简单回应:实然不能推论应然。
: 现在讨论的是应然问题「科学假说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就是那三点APA/APS标准,不要再跳针了好吗?
: 你用「现今科学界承认医学期刊,不承认佛教期刊」
这是经验事实啊,况且这是你归结的,不是我用来否认佛学不是科学假说的论点。
另外,那个电子佛典平台「确实」不是科学期刊,不是吗?
: 来论证吗啡是科学而佛学不是,就已经是明显的谬误了。
: 同时你也犯了诉诸群众的谬误。
你扭曲我的论点看样子倒是蛮开心的。
同时,我也没有诉诸「群众」,诉诸「群众」的是有神论者的特色。
我诉诸的是一个合理、符合科学逻辑且可经长期重复验证并使用的「科学标准」。
我很好奇你怎麽对APA和APS这麽不满,还是他们在你眼中不够权威或科学?
PS. 打吗啡止痛是经验事实,同时也是可经重复验证的经验事实,
如果你连「经验事实」这个前提都不顾,就根本不符合APA三点架构,
那哪还需要谈「科学假说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因为APA三点架构的第一点系统实徵主义就是根据可观察的经验事实以研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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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26.148
※ 编辑: keithking 来自: 114.42.226.148 (02/25 18:24)
※ 编辑: keithking 来自: 114.42.226.148 (02/25 18:31)
1F:推 Ebergies:基本上他应该是没有搞懂 1 和 2 的关系 02/25 18:30
2F:→ Ebergies:所以他认为 1 和 2 是有可能互相矛盾的 02/25 18:31
3F:→ keithking:如果连1和2都搞不懂还谈啥鬼归谬法啊 = = 真是够了 02/25 18:32
4F:→ keithking:再是他再跳针我就要叫保安了…一直loop有够烦 02/25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