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Turtle (恩典)
看板Atheism
标题Re: [讨论] 什麽是尊重
时间Tue Feb 24 22:52:41 2009
※ 引述《ATW (路人)》之铭言:
: 好 我认为尊重 有一个很重要的成份
: 既就是「存在」的允许 不管是个人生活上的 精神上的
: 对应於各种不同的情境 或多或少程度地不剥夺对方的身体 思想 名誉等等
: 这是我认为 尊重 这个词语 所该具备的基本内涵
: 以我的定义来看 基督教 并不尊重其他异教人
: 很简单 因为他剥夺「异」的存在 不允许不同的宗教存在
: 就这样
这样讲会很奇怪, 似乎意思是基督教 by definition 是不尊重异教人,
如果如此, 那基本上「呼谕基督教尊重他人」就变成meaningless的请求,
因为当你要求人时你必须预设该行为是能够达成的可能性。
就算退一步你认为基督教不是by definition 不尊重异教人,
而是当基督教宣称所有不信基督教的人都应该要信 (i.e. 主张宣教时),
基督教是剥夺不信者存在的权利, 因此基督教不应该宣教, 否则不尊重异教,
这讲法也会很奇怪, 因为当你企图做某事改变某人时,
例如你告诉某人「代数系统是不完备」而他原本不知道时,
你的行为是使某个「不知道代数系统是不完备」的人变成知道,
按照上述想法, 你剥夺了「不知道代数系统是不完备」的人的存在。
於是使得任何使人改变的行为皆为不尊重人的行为, 这也不合理。
因此我不认为用「存在」的允许有助於湹清「尊重」的内涵。
我觉得abc前面那文章里提到的倒是比较合理,
也就是用value来描绘「尊重」的内涵,
这也符合某种希腊式的对 τιμη(尊重)与价值之间的关联。
至於要怎麽界定, 我还得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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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
1F:→ eric1997:遗憾的是"因此基督教不应该宣教, 否则不尊重异教"这句是 02/25 08:33
2F:→ eric1997:你推出来的,并没有无神者,无宗教者或所谓的他教信徒主动 02/25 08:35
3F:→ eric1997:要求你们如此. 反倒是常常听到非基督者,其他神和异教思想 02/25 08:37
4F:→ eric1997:为恶. 你弄错因果关系了..若先不是你们那种独断,自以为 02/25 08:38
5F:→ eric1997:universal的说法, 怎推出你之後那句 02/25 08:39
6F:→ Naturalist:代数系统是不是完备是可以证明的 你先证明你们那本圣经 02/25 09:49
7F:→ Naturalist:跟西游记哪本比较真再说吧....另外告诉某人代数系统不 02/25 09:51
8F:→ Naturalist:完备跟叫他去火湖泡汤这两个能拿来比吗.... 02/25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