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theism
标题Re: 自由与反应
时间Sat Jan 10 02:33:49 2009
※ 引述《daze (一期一会)》之铭言:
: 最近刚好上到有关判定Consciousness跟mentality的部份...借来用用。
: 有没有自由意志的界定在哪里?
: 是JOMAC都正常吗?
: (Judgment, Orientation, Memory, Abstract thinking, Calculation)
: 是Glasgow Coma Scale E4V5M6 ?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8%8F%E8%BF%B7%E6%8C%87%E6%95%B8)
: 我们可以举出一个又一个的案例,是JOMAC中只有任意一项或任意几项异常的
: 也可以举出Glasgow Coma Scale各式各样的Impairment
: 更可以举出各种脑伤患者,其症状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 所以...界线在哪里?
这是组合型物件的共通问题。
一台汽车的界定在哪里?
一台汽车可以损坏各种各样的零件,要怎样才算不是一台汽车?
很合理的答案是,组合型物件的界线都是模糊的。
思考这样的问题,恐怕得先习惯以模糊性的界线作为原则。
再来讲到抽象概念的存在问题。
我之前提到,从实体层面来说,自由意志是个慾望的综合造成的幻象。
可是在细切下去,慾望其实也是神经线路调控造成的幻象。
这种抽象概念要如何被界定存在?
电脑里的OS是否存在?电脑游戏里面的人物是否存在?
从实体层面观之,这些似乎也是电子讯号以某种状态运作而产生的幻象。
但是我们都很自然会将以上两者认定为存在。
我想这些模糊的地方是无法被厘清的,再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这种模糊状态
必须先被设定为前提,後续的讨论才能继续。
我不确定我们现在的哲学或逻辑是否可以处理定义模糊的讨论。
各位有什麽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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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错认你们,你们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来不从属於谁,即使不完全自由
,却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为地位和等级,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谐地共存。那麽,
论理性和正义,谁能对平等的同辈冒称帝王而君临?论权利和光荣,虽有所不同,但论自
由,却都是平等的,我们本没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压在我们头上。」
--撒旦对天使演说。<失乐园>,弥尔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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