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us (不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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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它]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
时间Sat Sep 20 20:31:09 2008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 1930/12
我记得十余年前,在丙辰学社讲演,曾提出以美育
代宗教的问题。今日承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同人的请属,
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向诸位请教,这在我个人是很难
得的机会。
我要须先声明的,是我说的宗教,并不是指各人自
由的信仰心,而仅是指一种拘泥形式,以有历史的组织
干涉个人信仰的教派。
又我所说的美育,并不能易做美术。因从前引我说
的,屡有改作以美术代宗教者,故不能不声明。盖欧人
所谓美术,恒以建筑、雕刻、图画与其他工艺美术为限
;而所谓美育则不特包括音乐、文学等,而且自然现象
,名人言行,都市建设,社会文化,凡合於美学的条件
而足於感人的,都包括在内,所以不能改为美术。
我所以主张以美育代宗教,有下列两种原因:
(一)宗教的初期,本兼有智育德育美育三事,而尤以
美育为引人信仰之重要成分。及人智进步,物质科学与
社会科学逐渐成立,宗教上智育德育的教训,显见幼稚
,不能不让诸科学家之研究,而宗教之所以尚能维持场
面,使信徒尚恋恋不忍去者,实恃其所保留之关系美育
的部份而已(迹象上的美与精神上的美)。
(二)以代宗教上所保留的关系美育部份,在美育上只
为一部分,而并不足以揽其全。且以其关系宗教之故,
而时时现出矛盾之迹。例如美育是超越的,而宗教则计
较的;美育是平等的,而宗教则差别的;美育是自由的
,而宗教则限制的;美育是创造的,而宗教是保守的。
所以到现时代,宗教并不足为美育之助而反为其累。
因是我等看出美育的初期,虽系赖宗教而发展,然
及其义成独立资格以後,则反受宗教之累;而且我等已
承认现代宗教,除美育成分以外,别无何等作用,则我
等的结论就是以美育代宗教。在家庭间,子女当幼稚时
期,不能不受父母之抚养及教训,及其长大,而父母业
已衰老,则子女当出而○负责任,俾父母得以休息。其
他各种事业上之先进与後进,亦复互相乘除,随时期而
更迭。美育之代宗教,亦犹是耳。
但是这个问题,甚为复杂,我所说有不明了,不合
理之处,还请诸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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