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so198610 (撒蛋同路人)
看板Atheism
标题Re: [讨论] 浅论多元化
时间Sun Oct 28 21:07:21 2007
※ 引述《pam1107 ()》之铭言:
: 首先谢谢各位的回文,谢谢各位指出我文中不够明确及瑕疵之处,也希望各位继续给予指
: 教。
: 「基督教的信徒把上帝说的当作一切的准则」是最大的问题,希望我没有抓错重点。
: 因为圣经里说的善不一定是善,所以基督徒毫无妥协的坚持是一种愚蠢。
: 「我们应该听取各方的言论,然後用智慧判断」这似乎是比较好的方式
: 嗯...不过我想问,是「谁」的智慧?
: 如果是按此文原意,应该是「我的」智慧吧。
: 我们应该听取各方的言论,然後按着我的智慧判断要接受这个、否定那个
: 换句话说,虽然允许各样的人向我提供出意见,但那个最高决断者是我自己
: 我决定要听信演化论或是智慧创造论,虽然两边都有比我专业一千倍的科学家站台
先说说看有哪个"专业的科学家"会替智障设计论站台
基督徒到底知不知道 一大票的基督徒科学家接受演化论
神创论在他们眼里是"过时"的神学 是bad theology
: 我决定看到十字军东征或是百分之二十的印度基督徒包办了百分之八十的慈善机构
: 我决定阅读尼采惊天动地的无神论或是C.S. LEWIS充满哲思的护教学,虽然两边的聪明睿
: 智都在我之上
: 换个角度问好了,如果今天有一个人决定用孔子的论语做为一生行动的准则,诸君会如何
: 看待他?或是尼采呢?用尼采的思想当作一生价值判断的准则又何如?
: 如果说一个人按着尼采或孔子所认为的善恶而确立价值并因此而活,我在想,我敢说我自
: 己判断的价值观一定比他好吗?
: 当我说是的时候,我好像认为我自己的判断力比尼采或是孔子的思维更睿智
: 我想聪明的各位一定懂我要说什麽了
如果你能够提出更有力 更能说服人的观点 为什麽你不能说你自己的观点比人好?
基督徒常使用这种"伪相对主义"来替自己辩护
你说的有道理 他说的也有道理 但是我的圣经都比你和他说的有道理
你说的很有说服力 他说的很有说服力 但我都不相信 圣经才是我相信
: 如果我不会说尼采或是罗素或是孔子或是苏格拉底或是马克思的信徒比「我的判断力」来
: 的更有道理,那我怎能如此快速的就断定依据圣经而活的基督徒是笨蛋?
整句话送还给你
如果我不会说张三李四的性倾向人品比我的性倾向人品尚一百倍
那我怎能如此以圣经来做为依据来断定和我不同性向的同性恋者搞的是罪恶的行为且
需要加以矫正
如果我不会说尼采或是罗素或是孔子或是苏格拉底或是马克思的信徒比「我的判断力」?
来的更有道理,那我怎能如此快速的就断定依据"素女经" "太玄经" 金刚经" "哈利波特"
而活的信徒书迷们是笨蛋罪人?
: 因为对立的不是看起来相差的这麽多,并不是「古今中外所有思想」对「圣经」,而是「
: 我接受的价值观」对「圣经」
: ㄟ....
: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麽下结语了,谢谢大家看完这篇没什麽架构的文章,我也相信大家看完
: 後对於基督教的态度应该还是不会相差太多
: 我们早就决定好立场了,在辩论开始之前就决定好了,说服是给还在犹豫不决的人。就算
: 看到一篇在我程度之上但与我立论相反的文章,我只会皱皱眉头等待另一个跟我同样立场
: 但是比较聪明的人回一篇与我立论相同立场的文,而世界这麽大,这种人总是有。
: ㄟ....
: 那这篇的理由是什麽?证明基督徒也可以有脑袋又客气的讨论事情?(我自己觉得我还蛮
: 有礼貌的啦...)或是相信无神论版友会单纯因为内文评价文章高低而非作者身份?
: 好吧,那最後来点MURMUR好了
立场又不是不能改变
谁要是能三叠纪中找到兔子的化石
你以为演化论者还能这麽开心吗?
改变立场又不是什麽大事 就看人心里有没有那个勇气承认
"我所相信的东西的确是有问题 有缺陷 我该换个信仰或改变立场"
: 基督徒实在做过很多惨无人道的蠢事,我相信至今依然(这点从我自己身上就可以看出来)
: ,我们也因着对的动机做了很多错的事(例如之前有板友回文的,基督徒因为想在天堂看
: 到旁边的同学,虽然动机出於爱,却用了伤害别人的方法来传福音),然後常常我们也很
: 虚伪,耶稣告诉我们要爱人如己,但很少我们能诚心诚意,有时候即使不想,也努力摆笑
: 脸,有时後我们连撑个笑脸都做不到...
爱人如己这句话若按照圣经上的"教义"来看
应该是说 爱我的上天堂 不爱我的下地狱
爱人如己这句话其实根本就不用啥圣经基督天堂来当做准则
武侠小说里就有了
: 评价别人不是我的事,我唯一知道的是我真是罪人,所以我才需要恩典需要耶稣(需要和
: 存在是两件事,不过就暂且不论了)
: 就这样,谢谢大家看完。
你把信仰的根据建立在"需要"上不觉得把耶稣的恩典贬低很多吗?= =
宅宅也是需要a片和女优的 科科
信仰该有更好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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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除圣经以外,别无道德, 除非合於圣经"
~~ JCxxL, 27.Oct.2007
-Exodus 21:29; 31:14-15
-Hebrew 10:28-29
-Matthew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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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8.182.2
1F:→ pam1107:演化论那边已修正,谢谢你指出来~~ 10/28 21:21
2F:→ JCeel:这啥签名档啊?!这算啥?! = =||| 10/29 00:56
3F:→ kuso198610:那可是jc大湿名言喔 不同意等於反对圣经等於罪 10/29 01:08
4F:推 wallacelin:噗~~推签名档 10/29 02:57
5F:推 colin90149:我不能在同意你更多了 10/29 15:18
6F:推 icespeech:真是铿锵有力 10/31 09:05
7F:推 zeon19841102:推签名档 11/12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