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ilerHater (这年头当无尾熊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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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自己晚做或者是别人先做
时间Fri May 11 17:29:12 2007
※ 引述《mryellowborn (FRP油箱订做)》之铭言:
: 不算抄袭吧毕竟是自己想的
: 我记得有看过一篇文章就是在讲这件事
: 甲地的某人发明了火车
: 同时间或之後乙地的人也发明出火车
: 甲乙两地的人并无交流
: 却都做出火车
: 只是一前一後
: 但是这两个人都是知识技术的成熟才发明出火车
: 所以你是靠自己的思考才得到这样的成果
: 等到自己看得更多的时候
: 加上先前的知识应该就有做出不一样的东西的时候了
: 话说我也很常作出原来古人就做过的东西了
: 不过这应该算是自己见识不够广
就像前一篇的推文所说的,「见识广不广」也是个迷思啊!
大量阅读参考,难道就可以记住所有不凡的点子或风格而去避免重复吗
反之,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不去接触别人的作品,是否又相对较为保险?
举凡雷同或重复,皆可分为故意和非故意
在「故意」的状态下取法於前人--
若取其中心精神,改皮换肉,
可说是向前辈致敬,延续传统,创造自己的新风格
若去其精髓,以自己的新灵魂来取代,只留下形式与风格,
也可说是玩弄类型,大胆创新
只要不是大范围原本照抄,
只要雷同的部分有其存在的因果意义,
只要论点能说服甚至取悦原作,
其实都没有抄袭的争议。
後者的情况,
万一只是某一天两颗独立心灵所创造的相同概念相遇了,
解释成不可思议的偶然雷同,或许还可以说得过去(难就难在如何证明)
最怕就是大量阅读吸收之後,将什麽既存独特的概念给吸收内化了
甚至是将多年前随手记下的东西,错当成是自己发想的笔记
直到作品完全执行、面市了,才被公众指正出来
这顶抄袭的大帽子将是难以承受之重....
事到如今又可分为两线:作者本人究竟是否记得曾经的取法?
作者想得起来,事情难免狼狈落幕(或者已难落幕)
作者想不起来,理直气壮为己辩护的也大有人在
(这里就不谈那些故意为之还厚颜否认的个案了,法律自有准衡)
人类的历史如此悠长,创造物类型如此广泛,现在又是个资讯爆炸的时代
接收自媒体的大量资讯,总是一时遗忘而存放在潜意识中,
等待未来某个灵感泉涌的时刻,以「voice of God」的姿态降临
究竟有谁能自负地保证自己绝不与人重复、与人雷同?
毕竟「巧合」是世界上最不希罕的东西....
能把这件事严谨地放在心中,随时小心翼翼、要求自己不出此错的人,
永远都会赢得最多人的尊敬
但了解重复之难以避免,能宽容看待他人,也是同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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