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mingbalm (青色)
看板Aromatherapy
标题[版务] 代客调香之规范
时间Sat Nov 17 01:11:34 2007
由於最近常被问到代调与谘询部分的事项,总觉得很困扰,一方面板工们也不希望
板面上变成买卖板,一方面代调牵涉到法律问题,所以搁置了非常久的一段时间,
在与水母商讨後,决定以下面的板规为主:
1. 代调及徵求代调部分,请私下mail交易,或可至合购板一起合购网友代调
之精油,
本板即日起不提供板面徵求以及推文徵求代调,请各位板友注意
,勿在版上直接交易。
2. 提供谘询与代客调香者,请先符合下列条件:
甲、 具有任何一张国际认可之芳疗证书
(目前认可者:IFA IFPA NAHA 德芳,除德芳之外其余皆需专
业级之认证资格)
乙、 须在板上贴文20篇以上。(不包含灌水Kuso文)
3. 如果是要麻烦板友配合做芳疗认证的个案,必须事先说明。
(徵求芳疗认证个案者可张贴在板面之上,徵求到後请自行删文)
4. 由於可能涉及化粧品相关法令问题,公开配方之资讯仅限提供纯精油之复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香膏、按摩油、香水等形式公开贩售,但板友之要
求部分这方面请双方私下协调。
5. 提供谘询与代客调香者,请提供自身芳疗经历、认证资讯、提供服务、使
用之精油品牌、费用计算等资讯(请参考板友代调目录专区之格式
)。并请将资料以站内mail方式寄给板工,板工审核通过後即放置
「板友代调目录专区」,并由板工在板面上发布讯息,徵求代调之板友之
使用分享文亦将收录此区。
(7. ◆ [败家圣地]→1. ◆ 国内→4. ◆ 板友代调目录专区)
6. 精油可能造成之过敏、好转、或其他负面反应,应在徵求时双方即应沟通
完善,若因此引发纠纷,本板恕不负责。
由於希望各位板友能够多多参与,希望有志者能将您的资料快点传给我~!所以小
明先行在中张贴自己的代调资讯供大家参考,方便各位有兴趣做代调的的板
友编写资讯,另外也可以参考3080及3121篇,若有任何疑问的话也可以提出来喔!
以上为最新之代调之板规,若有不足之处,请多多建言啦!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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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生命的流动只是一个过程
当他开花结果 也是再度轮回的一部份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imingba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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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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