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ttlee (HEV)
看板Army-Sir
标题[问题] 宪法
时间Mon Feb 1 20:38:06 2010
千华写到的
依宪法增修条文,以下有关立法委员之陈述何者错误
A 应认为有给职
B 不得兼任官吏
C 在院内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院外不负责
D 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之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答案是C
AB也没有在增修条文内阿= =
A还是释字的不是吗
还是我眼睛脱窗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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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212.81
1F:推 AJKAllen:但至少A是正确的叙述,别太钻牛角尖吧~ 02/01 20:39
2F:推 topractise:提外话一下 立法院许可就可以逮捕罗?立法院的谁许可ㄚ? 02/01 20:39
3F:推 tc6289:院长 02/01 20:39
4F:推 bluedadas:立法院会决议许可 02/01 20:40
5F:→ battlee:宪法73 不是跟C选项一样吗...也是正确的不是吗 02/01 20:42
6F:→ battlee:还是甚麽时候停止适用了 Orz 我真的没找到 02/01 20:43
7F:推 bluedadas:因为他是问增修条文...是这样吗@@? 02/01 20:43
8F:推 kinma:会期内...? 02/01 20:44
9F:→ battlee:也只有在会期内才会在院内@@ 宪法73也没写会期内 02/01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