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ik (...一整个差)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Re: [问题] 骑楼的问题
时间Tue Dec 6 08:42:39 2016
感谢大大的热心回应
但是就小弟的理解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条对於道路的定义
主要是针对供公众通行就可以由执法单位认定
因此对於道路的属性、产权并没有区分
其立法原意和市区道路条例是天差地远的
市区道路条例第二条的定义已经明订了市区道路的范围
所以说骑楼是市区道路是不能这样解释的@@
警察执法的时候是供大家走的都叫道路,但他不是市区道路 中间没有等号的
而且内政部营建署102年5月17日营署工程字第1020029608号函说明针对市区道路条例第
9条第1项规定...乙节,系为规范市区道路与骑楼或无遮檐人行道邻接地平面
另外更特别的是,营建署94年6月3日营署工程字第0940025764号函说明,
..骑楼为供公众通行之地方,邻接於市区道路,为建筑物进出市区道路之通道,市区道路
条例本维护行人通行安全与便利,於第9条与第33条之一订定相关地平面齐平与阻塞处理方式及罚则等规定。
上面两个函示,说明了
(1)市区道路条例说的不是骑楼间的不平
(2)市区道路第9条立法原意是针对骑楼与人行道间而定
这样的疑问实在困惑下面的承办,而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但总觉得中央总是不愿意说清楚讲明白
下面的执行似乎於法无据???
但是大家玩得很开心~???为啥不从建管使管的源头来管理骑楼擅自增高
而要从一个妾身未明的法条来玩补助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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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say : 翻了翻网路,好像台北开始为了无障碍而发展出来的 12/05 22:48
2F:→ nsay : 就像很多地方旧建筑要求无障碍改善一样 如加油站等 12/05 22:49
3F:推 aynak : 我的理解是,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条第一 12/06 02:34
4F:→ aynak : 项第一款,骑楼属於道路,因此市区骑楼适用市区道 12/06 02:34
5F:→ aynak : 路条例是没有问题的;又以骑楼地设置标准(台南为例) 12/06 02:34
6F:→ aynak : 内容可知,骑楼应与临接地(隔壁骑楼)整平,与面前人 12/06 02:34
7F:→ aynak : 行道整平,若无人行道则高出面前道路10~20公分。 12/06 02:34
8F:推 aynak : 回到市区道路设置标准第九条,您再仔细看一下,就会 12/06 02:36
9F:→ aynak : 发现他的邻接地指的是隔壁骑楼没错了XD 12/06 02:36
10F:→ aynak : 症结点在骑楼地面是道路还有邻接地的定义~ 12/06 02:37
11F:推 aynak : 毕竟骑楼的目的是给行人通行,具有道路性质,在道 12/06 02:40
12F:→ aynak : 路法规上去处罚也是合理啦,建筑相关的违规大多不在 12/06 02:40
13F:→ aynak : 建筑法处罚(可以看到罚则不多),而是在「管理」性 12/06 02:40
14F:→ aynak : 质的法规处罚。以上希望有帮你解开回圈XD 12/06 02:40
15F:推 aynak : 回一楼,以我的观点是无障碍的观念盛行後才比较觉得 12/06 02:46
16F:→ aynak : 需要去处理,虽然本来就有规定要平(建筑法、骑楼条 12/06 02:46
17F:→ aynak : 例等再三提到),毕竟对没有需求的人来说,骑楼的地 12/06 02:46
18F:→ aynak : 面高低不平只是逛起来有点不爽而已XD 12/06 02:46
19F:推 aynak : 忘了回钱的事。依市区道路条例#9,所有权人自行乱 12/06 02:55
20F:→ aynak : 垫高可以叫他自己拆,但不得已或是设计图没写高程 12/06 02:55
21F:→ aynak : 的情况政府得出钱,「得」是可以不是必须哦。我是 12/06 02:55
22F:→ aynak : 倾向每个案例都要先确认所有权人有没有责任,有的 12/06 02:56
23F:→ aynak : 话就叫他们限期改善。一律统一由政府出钱我觉得有点 12/06 02:56
24F:→ aynak : 乡愿,但有时要做事就是要妥协吧…… 12/06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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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dik (210.69.40.253), 12/06/2016 08:46:04
26F:→ chewie : 都是政府向人民"借用"私有地的通行权 除了建管规定 12/06 09:23
27F:→ chewie : 以外(通常只抓新的无法管制旧的) 政府对於通畅骑楼 12/06 09:23
28F:→ chewie : (算是市区道路附属工程的一部分) 多少也该出点经费 12/06 09:24
29F:→ chewie : 整理(有些地方 如永和 没骑楼根本万万不行) 法规都 12/06 09:25
30F:→ chewie : 算是有写清楚了 只是定位模糊 您看要不要再写个函 12/06 09:25
31F:→ chewie : 请内政部再解释吧 说真的啦 骑楼都已经列在法条内了 12/06 09:26
32F:→ chewie : 已经比一些执行只靠一纸解释令就执行好太多啦 顺平 12/06 09:27
33F:→ chewie : 骑楼本意也不是坏事...就说到这边啦 公款法用的确 12/06 09:28
34F:→ chewie : 让公务员诸公们缩手缩脚吧? 12/06 09:28
35F:→ chewie : 简言之 用建筑法规定缓不济急 民国两百年也不会通顺 12/06 09:29
36F:推 aynak : 谢谢你解释市区道路定义,我去查了下确实不同, 12/06 12:53
37F:→ aynak : 法规困扰人的地方真多XD 但我还是觉得就算根据解释 12/06 12:53
38F:→ aynak : 函,#9还是有包含骑楼两侧,因为邻接地应该包含左邻 12/06 12:54
39F:→ aynak : 和右邻,当然也包含面前(现在各种加装斜坡XD) 12/06 12:55
40F:→ aynak : 同意上面说法,因骑楼有公众通行性质(道路),用建筑 12/06 12:56
41F:→ aynak : 管理处罚也有点怪,建筑只管要盖成怎样(多宽之类的) 12/06 12:57
42F:→ aynak : 虽然也是有顺平的规定啦,但一罪不两罚嘛,有通行性 12/06 12:59
43F:→ aynak : 质但在建筑管理处罚,好像也有点奇怪啊@@ 12/0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