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mask (sea)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公寓违建相关问题
时间Mon Jul 1 20:34:28 2013
不好意思
不知道能不能po在这询问
还是有更好的版可以查询
请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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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20多年老公寓
一栋含一楼有10户无电梯(没有管委会)
搬来几十年大家都还蛮客气的
公寓要是有问题每户都会处理
就在上个月
四楼被投资客买去
後来就把室内更改为四间套房(有四间浴室)
其实一开始我们也不在意
毕竟大家互相也好相处就好
但是至从租出去後住户搬进来後
就出现了以下的状况
一楼出现垃圾都
随便乱丢在一楼地面(我妈倒垃圾还要帮不知名人士倒)
再来机车也都随便停(阻挡到其住户机车换人的行进空间)
然後一楼大门也不会随手关门
进了大门後
门也都随意敞开着
(当初刚搬进来门也是坏掉 是我妈妈找每户沟通 每户共同出钱 才换新的大门和遮雨棚)
尽管我们在每层楼贴了白纸写上相关问题请大家配合
(主要是给新的住户看)
似乎没任何改善
也打了电话给现任房东
和他说相关问题
过了一个月房东也没任何表示
这种没公德心的情况依然持续着
在这情况下
我跟我朋友提过相关的问题
朋友似乎有提到
五层楼以下只要是内有两间卫浴设备以上
就算违建
可以罚款或者拆除
虽然不希望走到这地步
但是房东不理会再加上租的人也没公德心
多次劝说依然不理
才决定要走这步
特来这边请教
有更详细的相关法规吗?
或者我该到哪检举会比较好
上网找过文
但是看的不太懂
是真的有这条法规吗?
还是我可以找啥法规来处理比较好?
请各位乡民给我一个方向
好让我下手找起
感谢了
--
在我离开的最後一秒,我想看看你的笑容。
在看到你的那一刻,我舍不得离去,
『是我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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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113.180
1F:推 sejima :事实上,无法可管。并因现场已经装修完了,举证不易 07/01 21:04
2F:推 stratist :反正只要不是合法的,打电话call查报队就是了 07/01 21:39
我目前不知 怎样算合法算非法? 套房也进不去 所以无法拍照
这样还可以打电话给相关政府机关吗?
※ 编辑: seamask 来自: 118.160.121.243 (07/01 22:30)
3F:→ Wmmm :台北市建管处函释(都建字第09964394300号函) 07/02 08:15
4F:→ Wmmm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条第7款 07/02 08:16
5F:→ Wmmm :如果在台北市的话,上面二条可以参考 07/02 08:17
6F:→ Wmmm :另外可以参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使用维护义务 07/02 08:21
7F:→ chewie :20年的房子通常有使照 私自隔间 尤其是隔成套房 07/02 11:59
8F:→ chewie :只要跟使照不符 可以说是蛮严重的违建 07/02 12:00
10F:→ seamask :感谢唷 很实用 07/02 17:34
11F:推 Longchamp :台北市查报队超有效率,即报即拆!! 07/04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