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othi (归人)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新北市既有违建室内装修
时间Sat Dec 8 01:43:13 2012
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个问题:
在新北市五楼加盖(约民国70年时建造)的房子,
如欲室内重新装潢(原本都是轻隔间),可能会动到的部份如下
1、轻隔间重隔,与原规划不同(←有无不同应该也没人知道,除非正在施工中…)
2、开窗
3、厕所移位
於"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旧违章建筑在未依规定拆除或整理前,得准予修缮,
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其中对於"修缮","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要点"有明确的解释,但新北市的条令中
并无明确的解释,不知上述1、2、3点是否可以在不申报下进行动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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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35.208.95
1F:推 chewie :有 新北市旧有违章建筑修缮办法 12/08 08:45
2F:→ chewie :擅自变更原形、原构造及增加面积、高度者。 12/08 08:46
3F:→ chewie :就可被当新违建 12/08 08:46
4F:推 onlinegame :厕所移位照理讲就会垫高就GG了 04/30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