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wie (大提琴夜未眠)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Re: [问题] 容积楼地板面积与总楼地板面积
时间Fri Dec 16 09:59:03 2011
※ 引述《isbe (is)》之铭言:
: 刚刚看到法规
: 夹层面积 不能超过该层楼地板面积1/3或者100平方公尺
: 可是
: 那夹层面积不算楼地板面积 是不是要算容积楼地板面积
: 好混乱- - 该怎麽定义要不要计入呢
: 可以麻烦知道的人替我解惑一下吗? 感激不尽
: 谢谢
夹层的面积也要算入楼地板面积内 当然也会是容积楼地板了
夹层所不增加的是"楼层数"而非楼地板面积
比如说五楼上面多作夹层就是"五楼夹层"
不增加楼层数有几个好处:一个是可以避免一些法规问题
比如八层以上要做两座直通楼梯,但如果我把最上层作成七楼夹层
这样七楼跟七楼夹层就只算到七楼 就无需做两座楼梯
七楼夹层也不需要独立出入口 可以跟七楼共用
且不受无障碍设施规定 该户内可以只设楼梯通达夹层
(但需检讨步行距离 从七楼夹层到七楼的楼梯口)
如果一些地区的都市计画以楼层数控制高度,夹层也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建案如果有多余的容积,有时候就会以夹层消化容积
但是也有些部分要注意,除了上面说的步行距离外
夹层的大小有限制 比如说原波的1/3与100平方公尺
避免你做太大 有变成另外一层的嫌疑(各地规定不同 台北市有更细的规定)
两层合计楼高也有限制 至於把夹层以外的空间作成第二层
当然也是违建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38.192
1F:推 isbe :谢谢回答 原来都要计入 感谢 12/16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