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shan1023 (穿裤子穿到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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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关於集合式住宅的问题!麻烦各位了
时间Mon Oct 31 16:46:22 2011
你好!! 先介绍一下我家的房子
我家房子是属於一个小型社区 共10栋透天厝组成的
我家就是其中的一栋!然後这个社区有共同的大门!
然後有个共同的地下停车场大门,但车库是每栋房子内部的
也就是说 到了地下室会看到10个电卷门,把车停在属於自己房子里的停车库!
最近因为要申请民宿执照被打退回来! 因为是集合式住宅!
想请问! 我家的资料是:
地号1分之1 , 建物所有权也是全部!
但是有个"公设"部份所有权为10分之1
到了县府建设科是直接说没办法!
然後到了民宿执照申请的旅游处他是说如果可以请建筑师做"分割"
或许还有一点机会!
1.我想请问这个"分割"的动作,真的对我要申请民宿有帮助吗?
2.假设现在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大门跟共同的地下停车场入口,归类为集合式住
宅~那如果假设我家的房子内部也有个出入口!也就是其实要出入我家的房
子不一定要从共用的大门或共用的地下停车场出入,这样有办法变成不是
集合式住宅吗?
3.麻烦如果还有更好建议 请给我! 还是真的这状况不管怎麽改就是没办法经
营民宿?
烦请解惑!! 我好困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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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2.0.69
1F:推 chewie :哪个县市? 10/31 17:01
2F:→ chewie :不过旅游处的建议基本上不可行 因为你所在的建筑应是 10/31 17:09
3F:→ chewie :用集合住宅申请建照(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间或设备, 10/31 17:09
4F:→ chewie :或设备,并有三个住宅单位以上之建筑物。跟有无独立 10/31 17:10
5F:→ chewie :出入口无关) 建物分割是所有权相关的处理方式 不会 10/31 17:13
6F:→ chewie :改变当初建照或使照申请的内容 合法申请民宿机会不大 10/31 17:14
7F:→ chewie :基本上有"公设1/10"部分就代表你是集合住宅了... 10/31 17:15
8F:→ yshan1023 :你好 是澎湖县= = 10/31 17:20
9F:→ yshan1023 :恩 感谢你!! 10/31 17:20
10F:→ chewie :如果没有共同地下室的连栋式透天建筑好像还有机会 10/31 17:22
11F:→ chewie :有共同地下室的住宅恐怕就比较难了...我的看法 10/31 17:23
12F:→ chewie :不过看看其他先进有没有更好的意见吧 10/31 17:24
13F:→ kanshin2004 :我也觉得共同地下室应该没办法... 11/29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