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ihioo ()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合约问题
时间Wed Jun 1 13:29:16 2011
最近在帮长辈看份合约
当中有一条 也是最後一条
其他事项 : 本契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及其解释引申,若无法令解释时,
则依同业间之惯例办理,或由一方提出经对方同意後,另立书面文件,得
视为契约之补充条款。完成约定工作保固期满後,本契约自动失效。
「若无法令解释时,则依同业间之惯例办理」
这个部分是否有让工程包商有钻漏洞的空间?
如果有 通常又是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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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4.108.81
1F:推 huyumei :叫厂商删掉这行 "则依同业间之惯例办理,或" 06/01 13:48
2F:→ holihioo :请问 这条在工程合约中常见吗? 06/01 14:16
3F:→ jparch :改注:"依设计单位解释为准"。业界惯例?可以吃吗? 06/01 16:18
4F:→ holihioo :楼上谢谢 我会跟长辈提醒的^^ 06/01 16:31
5F:→ natviewsonic:依业界惯例是政府的说法 公务人只想的到这句 06/01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