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zywind (就不用昵称了)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关於"公共管理维护空间"的规范问题
时间Sun Dec 26 09:43:20 2010
请教板上专业的朋友们,
最近在看房子时,车库的一块区域在建筑设计图上划分为"公共管理维护空间"
建商方面解释这是法令规定社区型住宅必须要有一块此空间才准允建案实施,
才会有如此区域的产生。
而目前该空间完全无建物,为车库的一块区域,
土地权状上说明此地为屋者所拥有,但建物权状上却不包含此部份,
想请教的是,若今天我买了此屋成为屋主後,
其它社区住户是否有权利要求我将此区域改建为社区公用设施,
或是将他们的私人物品放於此区域内?
由於本人对建筑法几乎不了解,且查google也完全没有头绪
若可能的话,是否有版友可以提供有关"公共管理维护空间"的释义呢?
谢谢各位的帮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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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82.145.81
1F:推 chunliz :照理说这块管理空间应该要规划放在公有持分的范围内 12/26 16:25
2F:→ chunliz :如果是放在某一户的私有部分内就很怪了 12/26 16:27
3F:→ lazywind :谢谢您的回覆,感激不尽,目前是确定无持分的 12/26 22:25
4F:推 chewie :即使公有持分(共有)的部分也可以指定专用 要看一下 12/27 09:43
5F:→ chewie :建照有没有标注... 12/27 09:43
6F:→ wenching :4楼说的应该是 约定专用 12/27 18:11
7F:→ chewie :对 约定专用XD 一时忘记正确名词了 感谢 12/28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