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zack (终极的布拉姆斯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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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建筑师之路一问
时间Thu Dec 18 11:55:30 2008
怎样可以成为建筑师?(在这我指的是中华民国法律上承认的建筑师)
我想在 建筑师法 里面说明的很清楚
但我们不是法律系的学生,像这种查法条的事情也不是大家的强项...
所以就算建筑科班毕业生也不见得答的周全
不过这问题出现过很多次,显然大家大家没有认真对待它
建筑师法
第一条 中华民国人民经建筑师考试及格者,得充任建筑师
第二条 有左列资格之一者,前条考试得以检覆行之
(下略)
我想专技建筑师考试大家应很熟悉,不在此多做说明
那麽...什麽叫做检覆呢?
========以下是我个人见解=========
建筑师法在民国60年制定,也就是说从那时候开始建筑师的资格才有明确的
法源依据,那在这之前的建筑师(或者说建筑设计从业者、学校老师等)怎麽办?
总是要给个名分吧 有些人也许职业很久了,总不可能要他再回去K书准备考试吧
所以订出 检覆 这项条文,用来帮助有一定年限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取得证照
其实也是一种考试啦
每年4月和10月各有一次检覆考试,这是取得建筑师的另一种方式
不过.....
以此方式报考者,要事先提出资格申请,审查合格後才可报考
就我所知,这项考试无一定之录取标准...
而且.....现在似乎是已经取消这项制度了
========个人见解结束==============
回到建筑师法第一条所谓的 建筑师考试
指的就是每年12月考选部举办的专技建筑师考试
应试资格在其考试规则第五条内有明确说明
http://www.moex.gov.tw/ct.asp?xItem=206&ctNode=1368
其中第一到三款,就是之前有许多板友所回应的
要相关科系毕业,或有修满设计18学分及其他相关学分者
另外第四款是我觉得最屌的.....
建筑类普考及格,并且有相关工作经验满四年者
我不太清楚当初为什麽会有这一款
但是照这样看来,似乎是要保障非学院体系出身的建筑从业者取得证照
年满18岁参加建筑类普考及格後努力工作
到22岁就具专技建筑师考试资格,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啦,前提是要及早立定志向....应该很多人到大学念完了还懵懵懂懂)
然後第五款 高等检定考试建筑类科及格者
我想这个考试不比专技建筑师容易,而且亦有高等考试的资格限制
在此就不多做说明
考试及格是一回事,开业是另一回事
考试及格後考选部会给你一张考试及格证书
以这张证书向内政部申请 建筑师证书 ,至此具备中华民国法定上认可的建筑师资格
但是 还不能开业喔....
开业要有开业证书....这是向各县市主管建筑机关申请的
如要开业承揽业务,必须要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成立事务所并且加入公会
: 想请问版上各位朋友 能否简单说明一下
: 如果不是本科出身想朝建筑师发展 有什麽方法呢?~ 例如补习?
: 还是报名各大专院校的课程之类的 希望各位解答一下 谢谢!
说到非本科出身,让我想到前一阵子炒很大的新闻
就是有委员想修法让土木或结构技师也可以充任建筑师
有兴趣的板友可以回忆一下
言归正传...
我想你可能要先确认是朝 "建筑发展" 还是 "建筑师发展"
其实很多科班出身,目前在建筑领域工作者
也未必把 "建筑师" 视为必要
因为建筑的领域相当大,虽然很多学校以设计挂帅
但实际上 "建筑设计" 只占整个领域的一小部份
还有就是太多人把建筑师想像成金字塔的最上层菁英份子
认为取得相关证照後从此可以躺着吃.....
我觉得这是不太健康的心态,也要在此提出说明
当然如果你已立定志向取得建筑师头衔,那麽上述相关条文
你可能要再仔细看一看,因为如果不具备考试资格就算去补习也是惘然
至於你所说的各大专院校课程....我不是很理解
就我所知,似乎没有专为 "建筑师考试资格" 而开设的课程 (室内设计师倒是有)
如有也欢迎交流,大家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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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16.214
1F:推 splashsunday:好文, 推 12/18 12:49
2F:推 cz8748 :取得相关证照後从此可以躺着吃...XD 12/18 15:14
如果你已取得建筑师证照,并且躺着吃 再来发表这项感言也不迟...XD
3F:→ pttloveyou :"也没有为"室内设计师"开设的考试课程。因为台湾没有 12/18 17:37
4F:→ pttloveyou :"室内设计师"。只有室内设计"以及技术士"...orz 12/18 17:40
你是说...乙级技术士吧!!XD
我所谓的室内设计师只是统称
既然有人提到,再顺便说一下
与室内装修相关的法规 "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室内装修从业者业务范围如下:
1.依法登记开业之 "建筑师" 得从事室内装修 "设计业务"
2.依法登记开业之 "营造业" 得从事室内装修 "施工业务"
3."室内装修业" 得从事室内装修 "设计或施工之业务"
这说明了依法只有具上述三种资格者,才可从事室内装修业务
室内装修业 又细分为
1.室内装修 "专业设计" 技术人员 与
2.室内装修 "专业施工" 技术人员
而 "建筑物室内设计乙级技术士" 仅为专业设计人员之资格
※ 编辑: jjzack 来自: 218.166.216.214 (12/18 20:41)
5F:推 pttloveyou :哈~!!歹势~打注音。眼花了。感谢修正喔! 12/18 22:38
6F:推 zzerg :这篇仔细读完法规应该可以拿5题左右.... 12/19 02:39
7F:推 smellsun :建筑师考试是"建筑师法"第一条,但是内容很完整推一下 12/19 10:35
已修正 感谢指正
※ 编辑: jjzack 来自: 218.166.210.50 (12/19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