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zack (终极的布拉姆斯第四号)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Re: [问题] 建筑线
时间Sat Oct 25 19:10:51 2008
法规规定基地必须接邻建筑线始得建筑
而建筑线通常是指定已公告道路之境界线
这部份没什麽问题 就是先规划後建筑 并且确保建筑物有道路可通达
但是实际上的情况有可能相反
就是有些地区先开发 房子也盖了 之後才发布都市计划
那麽一定有些建筑物没办法面临道路 (都市计划道路)
也才会有所谓 於现有巷道另订建筑线(建筑法#48)
这里会遇到的情况是 有些既有巷道的地目 并非道路用地 产权也非国有
会这样指定建筑线 在我的认知是要让这些既有建筑有法可依循
若照你所说 与邻人有巷道争议 也许应该吊阅地籍图 并实际对照桩位厘清土地权属
我不认为 建筑线在这样的情况下派的上用场
※ 引述《scott2009 (scott2009)》之铭言:
: 想跟各位请教一个关於建筑线的问题
: 因与邻人有巷道争议,市政府依据指定建筑线为现有巷道指界
: 但是有一个疑问的是,都计处人员指界时没有可以依据的参考资料例如建照图等
: 只有很随性的看了房子的边边就以此为连接基地建筑线的依据
: 建筑法第51条 建筑物不得突出於建筑线之外
: 建筑线应该为最大投影面积边界来作为依据比较合理吧,不然大家房子不就可以盖斜的
: 建筑线的指界到底应该是怎样的状况?请大家给我一个建议好吗?
: 是以基地最大投影面积作指界还是连接到门口就可以做为建筑线?
: 退缩空地是否也为建筑线?
: 因为我不具有相关背景,所以用字遣词如有冒犯请多包涵
: 另外该邻人指定建筑线时就因面临现有巷道而退缩,
指定建筑线不一定要退缩吧 除非那条巷道在都市计划预定拓宽
: 他在执照申请完毕之後将未指定建筑线的地方後方巷道把路幅给缩小了起来(他是所有人)
如果是这样 应该是要申请废巷
: 请问这有没有相关的法条可以参考依据?谢谢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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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08.25
※ 编辑: jjzack 来自: 218.166.208.25 (10/25 20:24)
※ 编辑: jjzack 来自: 218.166.208.25 (10/25 20:36)
1F:推 scott2009 :以上 非常谢谢 10/25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