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rpa (金渔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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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台湾建筑师将可成立法人事务所
时间Sat Dec 29 10:39:19 2007
工商时报 A10/税务法务 2007/12/28
【崔慈悌/台北报导】
行政院昨天政务审查内政部所提「建筑师法」修正草案,未来建筑 师只要有三个以
上具建筑师执照的股东,即可申请成立法人化的「建筑师事务所」,现有台湾省建筑师公
会则将废除,另将广泛在各县市增设建筑师公会。
内政部曾在三年前提出「建筑师法」修正草案,但行政院要求必须与业者进行协调,
内政部日前在巡回各地与业者座谈後,重新研拟大规模修正後的草案版本,并在昨天送交
行政院进行政务审查。
根据内政部研拟的草案,未来只要有三个以上具有建筑师执照的股东,并且达现行申
请一般机构登记的最低资本额门槛,即可开放申请法人化的建筑师事务所。
内政部表示,现行建筑师大多属个人执业,或是两人以上建筑师合夥的「联合事务所
」,并不具法人化资格,也不能享有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建筑师和相关公会团体要求下
,内政部此次修法决定开放让 建筑师也能成立法人机构。
现行建筑师团体除了直辖市拥有建筑师公会外,还有省级的建筑师公会,在精省後,
该公会的功能已无法达到要求,草案除明订将省建筑师公会废除,保留直辖市层级的公会
外,也增订各县市得设置建筑师公会。
草案也放宽外国建筑师得取得台湾建筑师相关认证,明订只要透过 APEC或WTO机制,
与我国协商相互认证的国家和地区,我方也将相对承认其建筑师资格。
亦即若具备该国建筑师相关证照,台湾政府即予承认。
内政部表示,目前与我方洽谈签署协议的只有澳洲,台澳两国已透过建筑师的民间团
体相互谈妥相互认证的文件,但我方因需官方签署相关作业,双方尚未正式完成协议。其
余各国未来也将陆续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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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rapht:这样金门建筑师公会只有个位数成员了 01/0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