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instation (仰望巨人)
看板Architecture
标题[问题] 台湾有没有这样的容积移转作法
时间Thu Mar 22 23:10:46 2007
想请教一个牵涉到古蹟、容积移转、增建的问题
在台北市有些街廓
在其中的一个转角可能座落着有名的古蹟或历史建筑
像是台湾铁道部、监察院
其他都市也有类似这样的都市涵构
像新竹市市政府对面的消防队(还是警察局? 忘了)
以及台南市的台南州厅(现文资中心筹备处)及其对面的警察局
还有台中市市政府和市役所
这些古蹟或历史建筑的後面/背面都有一个街廓
我在想一件事情
当这些街廓或区域的都市计画分区有所变更
是不是可以获得更多的可开发的容积、楼地板面积
还有
如果这些古蹟的所有权人选择保留这些古蹟
是不是也可以获得容积奖励
而这个容积奖励可以直接用在原本的街廓里作为增建用吗
想问这些问题是因为目前在处理一个project
就是关於这种都市空间结构(转角型建筑的古蹟加上後面一片街廓)的增建和更新
我最想做的是台湾铁道部那块地
这是最符合我project主题的
因为他後面有一大片看起来像是旧宿舍的建筑群
如果拆掉、重建
是不是可以选择盖成住商混合的型态
因为我对都市以及都市更新的法规没什麽认识
想上来请教一下前辈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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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1.30.219.113
1F:推 stratist:请查询古蹟土地容积移转办法 03/23 00:17
2F:推 serapht:详细的法规名称为"都市计画容积移转实施办法" 03/23 01:32
3F:推 liketits:基本上已被订为古蹟应该就不能拆了吧? 03/23 13:42
4F:→ liketits:因为订为古蹟对於许多税赋的计算方式便不同 03/23 13:43
5F:推 stratist:有关古蹟的是「古蹟土地容积移转办法」而非二楼所称 03/24 23:09
6F:推 trainstation:谢谢诸位大大 我有去内政部营建署的网页上下载了 03/25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