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y (黛比.Tsai)
看板Arashi
标题[分享] NEWS ZERO 081201 翻译
时间Wed Dec 3 23:02:33 2008
村尾:『接着是イチメン单元,樱井主播。』
樱井:『是的。
现在陪审团制度受到了很大的注目,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
从今天开始,日本的刑法官司又有了一个很大的改变。
从以前到现在,被害者在官司中一直被排除在外,
从来不被当成当事者对待。
而受到这样遭遇的被害者,从十二月一日的今天开始,
能够跨越这道栅栏参加官司了,
这就是「被害者参与制度」。
首先让我们听听看,在山口县光市的母子杀害事件中,
失去了妻子与女儿的本村洋先生提出的感想。』
本村:『对於这样的改变真的是非常感谢呢。
在自己遭逢事件又对官司有着疑问的时候,
还从来没有想过能够有这样的制度。』
樱井:『「被害者参与制度」是在被害者的自愿下,
能够坐在检察官旁边参与官司的制度。
如果会感到不安的话,也可以请律师一起列席。
这个制度仅适用於杀人、伤害致死、强奸、危险驾驶致死等重大事件,
如果被害者已经身亡,家属也有可以参加的可能。
那麽,在官司中被害者能够做什麽呢?
以前被害者只能够以证人的身分提供证言,
只能以陈述意见的形式传达自己的心情。
但是今後在被害者参与制度之下,
从初审到做出判决为止,都可以参加官司。
并且可以对被告提出问题,也可以询问证人,
甚至可以在检察官之後提出对求刑的看法。
例如,检察官提出「求刑二十年」的判决之後,
被害者的家族可以说:「这样的痛苦很难忍受 我希望判死刑」,
像这样提出自己的意见。
另一方面,专家们也指出了一些问题,
明年开始的「陪审团制度」,
是指像我们这样的法律外行人也能够参加官司的一个制度。
但是,如果在杀人事件当中的被害者父亲在官司现场,
用非常激动的态度逼问被告「为什麽杀了我女儿」的话,
陪审团会怎麽想呢?
说不定会单凭印象就决定被告有罪了。
在被害者的面前,
非法律专业的陪审团是否能够合理并且冷静的下判断呢?
也有许多这样担心着的意见。
那麽,究竟是因为发生了什麽事,
才促使了「被害者参与制度」的诞生呢?
事实上目前为止,被害者需要抽签才能旁听,
也禁止带遗像入场,
如果在法庭上落泪的话,也必须马上退庭。
但是在一九九五年的「地下铁毒气事件」、
还有本村先生成为被害者遗族,
一九九九年的「光市母子杀害事件」发生之後,
从被害者还有被害者遗族传来了「希望能听见更多被害者的声音」的意见。
而这个愿望实现了,二OOO年「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成立。
被害者能够优先到场旁听,
并且能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接着,今天开始被害者的参与制度也开始了,
被害者终於能够以当事者的立场参与官司。
村尾主播。』
村尾:『虽然这个参与制度可能有些问题,
但是在犯罪事件当中的被害者毕竟是当事者呢,
想知道真相的愿望应该比谁都来得强烈,
所以这次制定的这个制度,我认为非常有意义。』
樱井:『是的。
今天开始起诉的官司就开始实行这个制度了,
快的话明年初就会有被害者实际去参与官司。
以上是今天的イチメ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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