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ayForU (PrayForUrSorry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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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PTT官方遭告 供出「乡民个资」和解
时间Sun Mar 27 14:45:5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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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 2016年3月27日 上午11:38
PTT乡民在2008年间发表抱怨文,表示位於台北市一家水电行,「非好店、服务差、
不付责任、欺骗客人」,让店家对乡民以及PTT官方提告妨害名誉,PTT最後决定
将乡民的注册资料给法院,目前店家已取消对PTT官方的控告,全指向这位乡民。
PTT委任律师表示,以前曾有过相似案例,但当时警方可由IP位置寻找到人,
现在《通保法》实施後,除非本刑3年以上重罪案件,警方才有权进行搜索,
若是诽谤罪1年以下,则无权取得IP位置。水电行因为无法从PTT上寻找乡民的真实身分,
於是和PTT官方谈条件,给予乡民个资就取消提告,PTT官方也同意并给资料,
但同时也强调,此次提供乡民个资只是个案,将来若有类似案件,则会斟酌个别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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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酌个别考量"--翻译-->只要连累到PTT站方就会提供个资给提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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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48.22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nti-ramp/M.1459061154.A.32E.html
1F:→ eva19452002: 本板可以关了 03/27 19:04
2F:→ whoisanky: 没什麽感觉,本来网路言论在哪里都是要发言者自己负责 03/27 19:52
3F:→ whoisanky: ,告平台最後回到发言者也很合理,没有毁谤的话自然不 03/27 19:53
4F:→ whoisanky: 会有罪,怕被告就三思後再发言。重要的是这个新闻是假 03/27 19:53
5F:→ whoisanky: 的,法务站长有出来说他们是依据法院公文提供资料,依 03/27 19:55
6F:→ whoisanky: 照正常流程而非利益交换。反正怕被告就不要上网讲,脸 03/27 19:55
7F:→ whoisanky: 书上抱怨一下就好了。而且被告又不代表会输,多的是不 03/27 19:56
8F:→ whoisanky: 起诉,就是跑来跑去麻烦了点。 03/27 19:56
9F:推 ff7forever: 推楼上 03/27 19:59
10F:→ almondchoco: 本来就不干ptt站方的事啊 03/27 23:17
11F:推 aortic: 那在这法条之下,站方若因诽谤诉讼提供任何资料是否违法? 03/28 01:50
12F:→ cokecola: 楼上自己去看下面那篇吧.....什麽问题... 03/28 07:10
13F:推 whoisanky: wwww 03/28 09:03
14F:推 whoisanky: 先不要假设,单这件事情,站方目前做法绝对是合法的。 03/28 09:23
15F:→ whoisanky: 要讲不合法也该由2008那位作者告站方才能决定,其他键 03/28 09:23
16F:→ whoisanky: 盘判决没有意义。至於使用者想要用甚麽法条来拒绝提供 03/28 09:23
17F:→ whoisanky: 资料,那也只是使用者的期待,不是站方必要的做法。当 03/28 09:23
18F:→ whoisanky: 然之後使用者期待站方一定要做到如此,自然会改革了。 03/28 09:24
19F:推 whoisanky: ptt绝对不可能凌驾司法之上,也不是使用者的个人律师, 03/28 09:25
20F:→ whoisanky: 自己心里要有底再发言 03/28 09:25
21F:推 aortic: 因为那篇强调法院公文。我的问题是警方接受报案後的阶段。 03/28 17:34
22F:→ aortic: 毕竟直接上方院自诉诽谤的应占少数。若警方侦查时站方不愿 03/28 17:37
23F:→ aortic: 提供个资,那这影响当然巨大,也与我个人经验不符 03/28 17:38
24F:→ aortic: 我的问题并非针对此案,也不认为站方有问题,请别误会XD 03/28 17:40
25F:→ whoisanky: 有疑虑是好事,不过这个问题可能要上PTTlaw版才能给你 03/28 17:53
26F:→ whoisanky: 答案了… 03/28 17:53
27F:→ eva19452002: 现在的问题是,刑期3年以下不得以IP调个资(通保法), 03/29 09:45
28F:→ eva19452002: 於是店家就告民事,法官就行文来调个资,ptt站方就给 03/29 09:47
29F:→ eva19452002: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或是告站方以交出个资为和解条件 03/29 09:48
30F:→ eva19452002: 更不用说有强者提出疑问,可是站方却装死不回应 03/29 09:53
31F:→ whoisanky: 告站方以交出个资为和解条件>这件事情是虚构的 03/29 14:30
32F:→ whoisanky: 至於有没有问题,到目前为止,好像也没啥问题啊 03/29 14:32
33F:→ whoisanky: 除了乡民的不满以外,也没甚麽实质的东西可以判这次事 03/29 14:32
34F:→ whoisanky: 情处理有误,也像是杀一个人,不是全民喊说该判死就真 03/29 14:33
35F:→ whoisanky: 的该判死。既然如此,解释也就只是安抚人心而以 03/29 14:34
36F:→ whoisanky: 真有问题法官就不会行文来调个资了 03/29 14:35
37F:→ whoisanky: 不过就现况而言,应该之後还是会有解释吧,毕竟安抚人 03/29 14:35
38F:→ whoisanky: 很重要,搞不好整个站方规则都会有大改变也不错 03/29 14:36
39F:嘘 kokus: 不爽不要来 自己发言自己负责 不要让站方帮你挡 04/02 02:45
40F:→ kokus: PTT又不是apple 赚消费者很多钱 当然要帮忙保护隐私 04/02 02:46
41F:推 iamsosad: 自已没乱po文,是怕三小?? 05/09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