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flyyen (萤火虫)
看板Anti-ramp
标题[公告] 关於版友来信要求删文一事之公开说明
时间Thu Jan 28 13:09:38 2016
[公告] 关於要求删文一事说明
关於以前在本版发过文章,但因为帐号过久没登入已经被Ptt系统给删除者,日後用
该文作者的相同或不同ID来信要求删除过往文章者,请参阅下列说明:
1. 板主若动用删文的权力,其目的仅止於维护讨论秩序,除违反本板板规之文章外,
板主不会动用删除文章的权限,以维护本板公正性。
2. 原文作者若要自行删文,此为其个人之权利,本板并不阻止其行使其权利,
惟板主并不会代之删除,而是由其自行为之,以杜争议。
3. 若原文作者帐号已被删除,由於板主并无"站方权限",无法验证旧帐号与新帐号於
注册资料之同一性,故无法仅依来信而确保新旧帐号之同一性。
4. 帐号过久没登入被Ptt系统删除,此乃为Ptt系统机制,非板主能处理,有任何相关
问题请自行洽询站方,若站方也无法认证为同一人,板主爱莫能助,敬请见谅。
5. 除非站方来信通知板主要求删除特定文章,除此之外一概不处理"要求板主与站方
确认沟通等相关事项",板主仅只管理版面秩序,不负责处理该帐号持有者是否同一人
。
最末,板主仅只是维护板面秩序,并不参与判断事情真伪、谁对谁错、代为删除、
联络原作者、居中协调、代为认证/证明/判断 等事例。
板主群 legist/firefly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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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3.253.2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nti-ramp/M.1453957811.A.0F0.html
1F:推 legist: legist 覆议,谢谢 PO 文 01/28 13:40
2F:推 holishing: 推 02/05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