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ost (螃蟹)
看板Anti-ramp
标题[抱怨] 新北市芦洲 鸿霖建材有限公司 - 东益木材行
时间Sat Aug 31 23:35:31 2013
一、店名:
鸿霖建材有限公司 - 东益木材行
二、地点:
公馆商圈-光南大批发旁
三、时间:
2013/8/31 14:00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对路人暴力伤害
五、事实经过:
今天下午2点和朋友有约,在公馆附近找寻机车停车位的时候,恰好在光南旁找到一个
合法的停车格。没甚麽好多想就将车停放後下车准备离开,此时停在红线正在下货的货车
司机就开始用台语对我咆哮,一开始我还觉得莫名奇妙,发生甚麽事了吗,这时候他突然
就拿着木板往我头顶敲两下,随後将我的车推开。生平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对於这家建材
行的员工如此恶劣的行径感到十分愤怒。此时拿起手机拍照存证,并打电话报警,这时对
方仍在放话咆哮,但是在警察前来之前此员工便离去,离去前还不忘烙狠话。
警察前来後问了该家公司的电话,之後便要老板和我私下处理,但事後对方丝毫没有
处理的意思,完全没有认错,包括红线停车的行为,推我机车,对我行使暴力的行为皆不
承认,说我要告就去告,反正我拿不出具体证据。
另外在此申明:我并没有对他们要求任何具体的赔偿,从头到尾都在坦护自家的员工
到底,他的行为完全没任何的过错,一些都是误会,只想敷衍了事。
六、备注:
http://www.arch-world.com.tw/Company/80354.html
以下是照片,第一张有失焦,对当地了解可以明显知道对方就是停在红线上
http://ppt.cc/woYG
http://ppt.cc/Zhqr
http://ppt.cc/xKoy
http://ppt.cc/Sf-H 当地google街景图
七、版权宣告:本文同意转录,但必须保留出处、作者,勿更动内容。
为讲求完整性,内容以原始出处为准。
--
1F:推 louisee :话说十几年前我念公立国中时,老师也曾做过这种事,但09/29 20:35
2F:推 pttnowash :後来老师被我们出草了09/29 20:36
3F:→ louisee :没有送这麽多次,而且老师没发通知单。另外,家长送09/29 20:37
4F:→ pttnowash :老师上彩虹桥 血祭祖灵09/29 20:3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145.180
※ 编辑: lovemost 来自: 111.240.145.180 (08/31 23:52)
5F:→ koroson:这算刑事案件了吧,还要你私下和解,还要警察干吗 09/01 00:34
6F:推 chengen18:请直接提告 09/01 00:38
7F:→ kingmanjy:顺便再申诉警察吃案 09/01 01:00
8F:推 sweetpotapo:找水果日报,找当地管区,问问附近监视器有没有拍到, 09/01 01:15
9F:推 hoifly:请验伤坚持报警提告 09/01 01:45
10F:→ lovemost:当时我有顶着安全帽,对方可能也是看在这点才敢动手 09/01 02:24
11F:→ lovemost:实际上我没有明显的外伤,很难提告的成,但他动手是事实 09/01 02:25
12F:推 chengen18:可以告恐吓吗? 09/01 10:55
13F:推 depravity:你可以提告 记得警察编号 还可以申诉他 09/01 13:30
14F:→ depravity:以後报警记得让他看到你在记编号 比较不会乱来 09/01 13:31
15F:→ lovemost:了解,谢谢告知,以前没报警处理过甚麽事件...以後会注意 09/01 14:59
16F:→ bencheming:如果车有破损,可以提告毁损,至於咆哮与打头的部分 09/01 22:15
17F:→ bencheming:视情形看看能不能从公然侮辱的地方着手 09/01 22:16
18F:→ lisoukou:公然污辱起码要有录音+录影才有证据效力吧 09/03 02:30
19F:→ lisoukou:当时违停的货车应该拍一张(要拍到清楚的车牌) 09/03 02:30
20F:→ lisoukou:然後把照片寄到停管处检举 搞不好还有检举奖金可以领 09/03 02:31
21F:→ sosevil:标题地点新北芦洲内文地点公馆商圈 公馆好像不再芦洲吧@@? 09/04 08:43
22F:推 amx002:不少做工程的都只顾自己方便 是说有利证据不多...可惜了 09/07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