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nr29361948 ()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抱怨] 新北 菓风小舖永和店店员骂人
时间Sat Jun 29 13:45:06 2013
HIHI,我是原po
感谢r大贴文、k大推文,否则我不会知道这则新闻 冏
(看完文章,我现在气到发抖... 所以如果文章内容有点语无伦次,请多见谅)
首先
我在上星期四收到 台中市府警察局的"证人通知书"
依照上方电话回电给警察局,找到负责员警,询问相关案情
员警告知:请我到台中警察局到案说明
但是,上面指定的时间 我无法前往
所以有询问办案员警是否可改时间前往,以及来回交通费如何申请
他回我: 随便你,你要来就来。
不来的话就看法院会不会寄通知给你,警察局不会有车马费。
後来上网查了资料 + 询问朋友 = 我做事问心无愧,乾脆等法院寄通知给我
再来
"女客人因此要求这名洪姓男大生下跪道歉
而这名男学生事後却被不明人士掳走四天,还遭打断肋骨。" (这是民视新闻网)
"台中一名洪姓男大学生为女友出头,却遭女顾客的家人斥责、下令罚跪
事後还被不明人士掳走、四天後获释......
女顾客家人要求洪男赔偿一万元并在家门前罚跪" (这是苹果日报)
恩...我只能说见鬼了! 原来现在人都可以乱讲话和新闻都可以这样报
去年这件事在隔天我打给菓风小舖,内部人员在电话中跟我致歉後
就 ENDING 了
整件事情,我家人都不知道,我也没有跟菓风小舖(或任何人)要求赔偿
以及 最重要的
我 根 本 不 认 识 这 个 男 的 (怒吼!!)
(看上一篇文章就知道,我还以为是姓洪的这位是当初那个女的!!)
她男友?! 先生 你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连你是圆的扁的长的短的都不知道阿!! (崩溃)
洪先生/?小姐 我比较想问你们,你们到底是做了什麽?
做到被人认出,还可以被人掳走被揍被放... 然後栽赃到我身上!!!(怒)
以及 那一万元,你们到底是给谁了? 你们跪谁了?
(既然有给有跪,那一定有看到脸吧。
有看到脸,总会认得几个特徵吧。
当时几个人?有男有女?约几岁?身高体重? 长/短发?有没有染色?有没有戴眼镜?...等)
最後... 说了这麽多,我只知道
老娘我做事问心无愧,想暗算我,门都没有!
P.S 整件事情我自己都觉得疑点重重 (有问题再问我吧)
补充一下,我刚刚再重新看一次新闻,让我气到再打电话去询问负责员警
" 第四分局督察组长许志豪表示,因洪母未致电、不知洪男已康复
但期间仍持续蒐证。侦查队副队长沈锦忠说
该名女顾客经警方多次通知均未到案说明。"
从头到尾,他们只在4/28打过一次电话+上星期四寄一张证人通知书外
再也没有通知我!! 每一次都是我自己再打电话主动询问的!! (我要调通联记录了)
侦查队副队长原来是可以这样说话的...
而刚刚员警在电话中有询问我 是否有私下和解
我: 根本没有这种事情,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为什麽会这样的报导?
员警回我: 好像是他们自己这样跟记者讲的。
结论是: 现在他们也被搞得乌烟瘴气,而我决定下礼拜下去一次解决。
题外话: 我是否该请律师? 有朋友要我小心被设局 冏
Hello 大家
现在是6/30(日)凌晨12:55,我刚从台中做完笔录回来搂
目前得知结果是:我应该是被冲康了,哈哈哈 (倒~
很简单的一个关键点在於
不知道是男的还是女的告诉警察,购物纠纷这件事情有私下和解过
据他所述: 在场有我和我的家人(父母两人)要求他下跪道歉,并支付和解金一万元
而我的父亲对他有施暴的举动
听到这里,除了大笑三声外,就是无奈了
因为,首先我和我母亲根本就没看过这男的
然後,我的父亲很早就...没看过了 (到底哪来生出一个爸爸呢?)
说到这边,事情大概也明了许多
反正至少确定,我不用再跑台中了
既然事情都解决了,那这一系列的文章我也就不用再回应了吧 哈哈
再次高调呼吁
洪先生 乱说话做笔录,会出事的人不是我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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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203.1
1F:推 yame4431:觉得原PO有点无辜0.0 06/29 13:59
2F:推 mevi:好像有一个新闻有提到警察说被打的是自导自演 但他们否认 06/29 14:04
3F:→ mevi:总之现在真是罗生门阿 诡异 06/29 14:05
※ 编辑: rnr29361948 来自: 111.250.203.1 (06/29 14:52)
4F:推 aortic:若要押注,我押这边 XD 06/29 15:24
5F:推 TvT0423:你好倒霉,加油 06/29 16:39
6F:推 rainmazarine:有可能是自导自演\ 你带录音笔保护自己吧 06/29 16:42
7F:→ magicgreet:我是有点质疑啦,你再ptt这边高调喊自清,又要问 06/29 17:26
8F:→ magicgreet:那个店员,跟店员男朋友,请问你会得到什麽答案? 06/29 17:26
9F:推 hcarly:楼上 这只是原po的发泄 你有看到他只是在这边叫却没动作吗? 06/29 17:43
10F:→ magicgreet:他第一篇我就很质疑了,我大概上ptt两年多才知道anti 06/29 18:03
11F:→ magicgreet:他一注册第一篇文章就在anti.. 06/29 18:04
12F:→ aortic:即使是特别开分身来这里抱怨,那又碍到了谁? 06/29 18:15
13F:→ magicgreet:如果只是正常的东西何必脱裤子放屁 06/29 19:45
14F:→ magicgreet:如果只是正常的消费过程,且是事实 06/29 19:45
15F:推 monologist:去请律师吧 06/29 20:09
16F:→ saniblue:请律师吧,虽然很扰民遇到这种事也很倒楣,但至少保护自己 06/29 21:32
感谢大家的回覆,某楼只会放马後炮的行为大家都有目共睹搂
好可惜事情没有照脑内小剧场跑耶 哈
※ 编辑: rnr29361948 来自: 111.250.203.1 (06/30 01:05)
17F:推 saniblue:他在这版本来就这样,有时也满正常的,别太放在心上 06/30 01:35
18F:→ saniblue:反正没做也不用怕人家质疑,到时水落石出他也不会道歉就是 06/30 01:36
19F:→ magicgreet:是谁马後炮,介绍一下ww 06/30 02:13
20F:→ magicgreet:想利用网路让大家公审,本来就要被人检视 06/30 02:13
21F:→ magicgreet:你发文我三分钟内就提出质疑了,到底是谁马"後"炮www 06/30 02:14
22F:→ magicgreet:一下子是男生,一下子是女生,出事情先注册新帐号发文 06/30 02:16
23F:→ magicgreet:通常会需要迂回作这种事情的,绝对不是什麽好事 06/30 02:16
24F:推 nice1993:真是太扯了== 06/30 03:34
25F:推 newcycle:自导自演是违法的吧 可以告了吧 06/30 04:51
26F:→ newcycle:应该说警察应该主动法办了吧... 06/30 04:51
27F:→ SUZEKI:自导自演可以告毁谤了 06/30 05:44
28F:推 monou:PO文真的要注意天才小钓手!!!!! 06/30 15:38
29F:推 td770715:连父母都扯出来,阿不就好险原PO单亲不然就死无对证 06/30 17:10
30F:推 lolicone:这算是诬告了吧... 06/30 20:11
31F:推 sungu:你可以告他,要求精神赔偿,这时换他要东奔西跑了 06/30 20:33
32F:→ saniblue:我觉得他当初的留言看来就比较不成熟,可能年纪很小,但扯 06/30 22:24
33F:→ saniblue:成这样,跟心智年龄无关,已经是法律问题,该付出代价 06/30 22:25
34F:→ fba:TO magicgreet,我还没上PTT就知道这个版了,第一篇文章也在这 06/30 22:52
35F:推 vinita:也太妙了....... 07/01 09:47
36F:推 BK201:某人从原PO第一篇就开始追杀原PO 也满厉害的= = 07/02 03:06
37F:推 alice822:某楼其心可议 07/02 11:36
38F:推 chaokelly:原po好倒楣… 精神上支持你 07/02 17:27
39F:推 lathelaurel:会不会该店员为了纸袋得罪太多客人 所以不确定是哪位 07/03 20:20
40F:→ lathelaurel:.......? 07/03 20:20
41F:推 saniblue:我觉得电话部分比较诡异,菓风小舖内部控管问题很大 07/03 22:44
42F:→ icehawk:根本没有在控管,老员工眼睛都长在头顶 03/10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