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dy0622 (Eddy)
看板Anti-ramp
标题[情报] 日必购告人"妨碍名誉" 判决不成立!!
时间Mon May 14 18:35:39 2012
Mobil 01 这栋大楼还在盖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56948&p=1
目前已经三千篇文章 三百层!!
大楼的中途以及後期
有很多受害者人的过程....都是---
上大楼贴文章盖房(叙述事情经过)---
受到曾老板关心(威胁?我猜是不删文就拿不回款项,或是一样威胁提告)---
拖拖拉拉分批汇款,拿回代购款项---
受害者删除文章或是修改内文。
(幸好专业大楼苦工的都会回文存证XD)
不过! 最新消息!!
BACK大贴文章 #3009 (目前编号是3009,可能又会有人拆楼)
日必购针对BACK大在网路发表的"日必购12大罪状"
http://mini.idv.tw/smf/index.php?topic=13.0
控诉他"妨碍名誉"以及"违反着作权"一案
法院判决书下来! 不起诉处分!! 正义终得小小伸张!
案号是: 100年度调侦字第1916号
(为何说"小小伸张?" 因为只是曾先生告人不起诉,而不是曾先生因为诈欺被关!)
原文章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56948&p=301#35854861
贴到版上来 "惊世"(警世)
毕竟这事情两三年了
又会有新的PTT使用者 年轻学子没听过"日必购"的事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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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0.210
1F:推 winman983:给个推~ 05/14 18:59
2F:推 kone514:恭喜是不起诉要不然还有天理吗~ 05/14 19:11
3F:推 piglife: 05/14 19:14
4F:→ eddy0622: 好想转去八卦版...... 05/14 19:18
5F:→ eddy0622: 又怕被嘘爆..... 05/14 19:19
6F:→ fireflyyen:嗯,不起诉的话,在政府那边的起诉资料不会有这一笔 05/14 19:42
7F:推 fireflyyen:好想看判决内容XDDD 05/14 19:46
8F:推 Raist:恭喜恭喜~ 05/14 22:54
9F:→ yc11:我当初不知道这个版 最近才犯了个错QQ 05/14 23:02
10F:推 p1227426:通过法院认证~~~ 05/15 00:47
11F:推 ChrisBear:检察署不是法院 而且这只是个案对其他案子没拘束 05/15 10:08
12F:推 kokus:不起诉意思是根本就没进法院??直接在检察官那边就结案了吧 05/15 10:18
13F:推 fireflyyen:楼上你得到他了 05/15 10:19
14F:推 piglife:这个故事太长了,转去八卦会被嘘! 05/15 15:23
15F:推 doghouse:给个推~~ 05/15 17:53
16F:推 GothicKuma:只能推了 05/15 19:06
17F:推 johnny0399:法院判决只有有罪无罪,不起诉处分是检察官作成的... 05/15 22:28
18F:→ zzxzero:这种人为什麽不用被关啊!人渣 05/16 03:49
19F:推 gmoz:不起诉就可以考虑反告诬告了? 05/16 10:07
20F:→ beckerham:要看老板当初告的时候有无捏造事实 05/16 17:12
21F:→ beckerham:一个依职权不起诉处分可以拖两年,01那些人是在恭喜什麽 05/16 17:14
22F:→ Deltaguita:我是觉得用"判决"两个字 并不适合 05/16 18:54
23F:推 XAGAxLOBBY:上报纸了~ 今日水果 05/19 12:56
24F:推 warmroom:还好有看到,刚刚差点就注册他们会员...真惊险 05/1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