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forever (louisforever)
看板Anti-ramp
标题[情报] 台北市 新生南路 大学眼科诊所
时间Sat Apr 21 18:52:33 2012
一、店名:
新南大学眼科诊所
二、地点:
10660 台北市大安区新生南路三段54之3号(台大体育馆对面、近辛亥路)
三、时间:
2012年4月19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医生开给病人疑似药物过敏的药
五、事实经过:
前情提要:
一年多前我出了车祸,医生开给我抗生素Cefalexin及某种止痛药。
服用药物之後我出现严重之药物过敏反应,因为无法确定我是对哪种药过敏,所以把两
种药列为可能过敏之药物。当时医生交代我切勿再服用!
之後我每次到新的诊所看病,都会主动告知我对这两种药过敏。(我把完整药名打在手
机里,直接给医护人员看。)
当天情形:
我的眼睛因为有肿痛感,第一次去大学眼科初诊。
挂号的时候,我也主动告知挂号人员我对这两种药过敏,请他们写进病历让医生知道。
看诊的医师是陈韵芬,她告诉我应该是长了针眼,开给我眼药膏、药水及抗生素,要我
回去按指示服用及使用。当下我并没有检查清楚,回去之後也吃了药。
但是今天赫然发现,医生开给我的抗生素竟然就是可能造成我过敏的Cefalexin!
还好我没有真的产生过敏反应(证明我当时是对止痛药过敏)。如果今天我真的是对
Cefalexin过敏,药物过敏严重是会死人的耶!真的很生气!
六、备注:
http://www.eyedoctor.com.tw/Xinnan/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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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107
1F:推 Raist:这疏失还满严重的 04/21 22:57
2F:→ nivi6462:大学眼科类似的案件似乎发生很多次了! 04/21 23:05
3F:推 depravity:你可以到卫生署检举 04/22 09:24
4F:推 halulu: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不过下次看医生的时候直接跟医生一再提醒 04/22 15:05
5F:→ halulu:会比较安心一点 有时候挂号人员根本都没注意这件事...@@ 04/22 15:05
6F:推 cyh33:推一楼,这是严重疏失,毕竟病人都主动告知并写在病历里 04/23 08:36
7F:→ cyh33:虽然病人自己再次提醒也是为自己好,但诊所这样真的是疏失! 04/23 08:36
8F:→ cyh33:真的可以跟相关单位检举.不管事後是不是证明对此药过敏 04/23 08:37
9F:→ cyh33:重点是病人已经先告知了. 04/23 08:37
10F:推 flyfar:我对阿司匹林过敏,就算病历上有写,每次看病,医生开药时 04/23 21:40
11F:→ flyfar:我一定亲口跟医生说一遍,因为过敏真的太痛苦了 04/23 21:40
12F:推 ForgerEames:检举+1 05/1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