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mpjumpegg (凉宫春日大好)
看板Anti-ramp
标题[抱怨] 台北 光华商场旁 红太阳模型店
时间Fri Feb 17 23:55:28 2012
一、店名: 红太阳模型店
二、地点:台北市八德路一段92号3楼 (光华商场附近)
三、时间:约2011年9月中预购一件2011年12月发售之商品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一再拖延敷衍,毫无交货、履行买卖契约的诚意
五、事实经过:
我去年在该店预订日本商品,商品已全额付清
该商品在12月初时于日本上市
当其他店家陆续到货时,我向该店家询问物流状况
该店家一直以不知道,不清楚来敷衍我
过了一个月才表示他们是合并多个月的商品出货来节省运费
但是店家事前并未告知其出货方式为合并出货,事後也没说合并後要多久才会到
如今已经快拖了三个月,仍然没有要交货的诚意
不断的推托是厂商没有回应,并一再宣称'催我也没用啦','不然你以後就不要找我买'
由於订单上并未写明交货日期
所以老板可以完全规避掉民法的给付迟延
并且将责任转嫁给代理商
像店家这样刻意拖延,又不肯说清楚物流状况
完全没有履行买卖契约的诚意,请问这样没有违法吗?
法律没有强制力可以要求店家履约吗?
我可以要求店家依民法249条违反契约退我两倍订金吗? (我订金即商品全额)
或是要求他至少赔偿我商品现在市价金额吗?
(该商品为限量商品,甫上市即抢购一空,现在用原价已无法入手)
请问我可以透过何种方式来争取我的权益呢?
六、备注: 店家网路商店网址
http://www.redsunhobby.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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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30.162
1F:→ eva19452002:关键字:商品已全额付清 02/18 07:51
2F:→ eva19452002:我猜商品早就进来,但是反悔卖给你,因为卖给别人可以 02/18 07:52
3F:→ eva19452002:卖更高 02/18 07:53
4F:→ AvatarH:以前在露天下标过这家的商品,不想卖就说没货,以後通知 02/22 12:36
5F:→ AvatarH:但再也没有消息了。所以後来只买现货,因为下标也没用。 02/22 12:38
6F:→ KIWAMI:红大肠不意外,转卖厨炒家最爱 05/05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