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atsea (a mo)
看板Anti-ramp
标题[抱怨] 台北 师大夜市车棚饰品店mango
时间Tue Aug 23 01:23:36 2011
一、店名:
芒果Mango
二、地点:
师大路93巷车棚
三、时间:
2011/8/2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请简明扼要填写〕
态度差
五、事实经过:
喜欢他们的东西所以经过师大都会绕去看,
上星期看中一个手环,但身上钱不够,特地折回家拿钱後再去发现已打烊,决心下次再去买.
今天到店的询问店家姊妹中的妹妹,结果是卖出但可调货,
付款时店家问要付订还是付清,我因为不清楚订金规则於是回答「都可以」
妹妹就不耐烦的丢一句「都可以是甚麽意思」
我吓一跳觉得尴尬於是觉得还是马上付清比较好.
妹妹找了钱之後,我想到卖方从头到尾都没提到等货时间
问了才回答「大概九月初」,也就是说至少要两个礼拜的意思
即使是在网路上,等货两星期以上卖方也会在下标前就告知,
买方并不会自动想像手环一等就要两个星期.
我九月七号就离开台湾,於是询问大概九月甚麽时候
她一副我怎麽知道下次去甚麽时候的样子
由於钱都已经付了店里人又多,就先走了出来
但想想觉得不安,过了五分钟决定折返再跟店家确认一下
妹妹一看到人脸就很臭,我还客气的问「不好意思,大概九月七号之前货有没有可能到,
(也就是十六天後)因为在那之後我就出国了」
她竟然臭着脸完全不说话,过了一阵子吐出三个字「所以呢?」
完全没有要回答的意思,我就决定要退款了
她生气的转过身去找钱,交钱後还丢一句「下次想清楚再下定」
我还客气答「不好意思」才走
但事後实在觉得生气,我并不是去找碴的
上个礼拜还特地跑回家拿钱再来,结果发现关门,今天又再去一趟
从头到尾也都很客气.店家调货需要那麽久的时间,事先应有告知义务
付清款项成立的买卖合意并不一定包含愿意等待两个星期的时间
而过了几分钟再询後决定取消订货,难道对卖方造成很大的麻烦而有必要那麽凶?
是我没想清楚还是卖方没说?
即使是愿意为了店里的东西特地跑两次的客人,也不会再去了.
希望妹妹可以注意自己的态度,服务业辛苦,但没必要一抓到机会就要逞口舌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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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34.149
1F:推 pc5894234:车棚的态度都不好,还卖特别贵,上次在那买耳环, 10/13 15:27
2F:→ pc5894234:结果比里面别摊的贵一倍。 10/13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