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1973 (AJjohnny)
看板Anti-ramp
标题[心得] 新北 乐华夜市 小野牛平价牛排一行
时间Tue Jun 28 09:38:00 2011
一、店名
小野牛平价牛排
二、地点:
永和乐华夜市中段岔路处
三、时间:
2011年6月26日晚上
四、此行前往「非好店」的原因
为了对该店家如此高傲与自满的态度表示震惊错愕外
且对店家以往给予我所认知中的印象出入颇大的好奇心驱使下
咱家今日决定不畏风雨阻挠与路途遥远的重重阻碍下深入该店
代各位大大声讨店家为其自我膨胀与高傲的行为做出表态与道歉外
也着实想为心中疑问要一合理解答
五、此行过程与心得
经过长途的跋涉与不畏风雨阻碍的艰辛後
我终於来到的久违而未至的敌区(离上次消费应有半载的距离的吧)
靠.......这种天气还这麽多人有没有天理啊
当然还是先点了单.拿了号.接着等位吧
(此时与大B心理XD的说:今天是来干嘛的)
但今日确实比往常快了些.我们较之前早些被安排入座
但也差不多等了十几分有吧(因十元炭烤都还没拿呢)
PS.大B是我找来助阵的.人高马大.以防到时有何闪失
再与大B做一次问题的沙盘演练吧.....
//为何不诚恳道歉且自大的要求消费者道歉/为何傲慢的威胁提告/摄影机难到没死角....
早些预设了好些问题//
(期间也对敌区地形再多做了一番了解.店家摄影镜头着实不少.光外面就有五.六支吧)
/但ㄟ.老板呢?
/对喔...怎没看到主角.这次的目标是他呀...
/不会吧.难道此行真赔了夫人又折兵吧.XDDDD
与大B暗自盘算....要不要先走呢.不要没亏到他.还白白给他赚了一次...
/反正餐还没上(入座到现在也过了一段时间了.少说也有20分以上吧...)
/不要吧.待会又被告....呵呵..
(突然!!!老板不知何时冒了出来..)
/怎麽好久没来了?最近很忙喔!..怎餐还没来吗?..不好意思.再等一下...我去帮你们看一
下.再等一下...(转身又走回柜台)
没想到老板还认得我.还连声抱歉.害我与大B突然一阵无言....也忘了要先调侃他一番
又等了5.6分钟有吧...终於餐点送上来了....好吧.着实也饿了.先吃再说吧
/最近在忙些甚麽?怎麽怎麽久都没来...(不一会..老板又主动过来寒喧..ㄟ!机会来了)
/没有啊..听说你要告人啊.特地来看看是怎麽回事..(顺口就劈了.此时不劈更待何时啊....)
/甚麽!!?告人没有啊...?(老板露出狐疑的表情)
/怎麽!!!敢告人还不敢承认啊...(大B随口又劈)
/对阿!!!网路上不是说你要告你的客人吗!所以好奇特地过来问一下罗...(我随後补上)
/呵呵...你是在说那件事喔..
那你又从那里听说到我说要告人了...我从头到尾可都没说要告人啊...(傲慢..还不承认
)
/是吗!!!(我随手拿出一早准备的资料影本.我可是有备而来的喔!)
/你看...你都被M了..还说没有....(就把影本交给老板)
/喔..(接过影本.翻阅起来..)
/这是你PO的没错吧....(我随後补上一句)
/恩.是啊..是我PO的没错啊.有问题吗?....(承认了吧)
/那你还说没有...(XD)
/喔!那你可以告诉我.我那里有说我要告对方了???
(真是给他XD..我拿回影本指着文中一段//..但倘若只因当天让你等待时间过久或因不解
本店出餐之流程而产生之不悦,而 贴了此篇有所误解之言论,亦请你於”本篇文章中道歉
声明”,并在”! 本站另起一篇道歉启事”说明,否则本店亦会为了扞衞名声,采取相关的
法律行动,予以追究//)
/还说没要告人啊....(我开始不给好气的说)(大B随後助阵的说:对啊!!!)
/没错啊...我只说我不排除法律行动,予以追究啊!
(语毕...随後他指着文中上面一段//...但因我方在先行口头”查证无果”下,亦请您不吝
再至本店指认您所陈述中的那位(将掉至地上的餐具,又再交予客人)服务人员或於此留言
告知我们5/20日至本店用餐之确切”时段”,”座位桌号”和”所持有之号码编号”,我们
将会调出当日的影像查看,此事若属实,我们将严惩并解雇该服务人员,并深深感谢您对本
店的指教。//)
/我也说了.我希望对方出面陈述当日状况.好让我们厘清当天事实啊...(老板接着说)
/是喔!都说要采"法律行动"了还说没要告人喔!.(大B不削的回说..)
/"法律行动"为何就是要告人.就像我说的.希望对方出面澄清.如果确有此事.我们一定道
歉.我们也就更没资格对对方提告啊.
/反过来.对方没对我提告.我就该谢谢他了啊...
/而且我也说了..如果对方只是因为那天等太久或产生甚麽误解的话.只要对方在自己的文
章中或另开一版澄清道歉说明就可以了不是吗!
/"法律行动"对我来说只是单就对方如果真的只是因为不爽.就说一些有的没的.而且又不
愿出面负责的时候...
/就像我到现在也都还不知对方是谁的情况下."法律行动"也只是请对方出面澄清的一种
方法和手段而已啊..为甚麽就代表说-我一定说要告他呢??..
/就像我想透过这个平台一样.请对方出来澄清.都只是一个方法与管道而已啊...怎麽你们
都会这样认为呢??还说20万..好好赚..??.不会觉得很好笑吗...
/哪你怎麽不上去说清楚(大B接着问)
/我有说过吧...我不是会员.我也不会使用这个平台.我上哪说清楚啊!!我还是请朋友的朋
友代PO的.而且代PO文章的人我到现在都还没见过面.也还没直接向他答谢呢....
/是喔!!!那又为甚麽一下说"查证无果"一下又说"本店於当下已调阅录影查证"你不觉得前
後很矛盾吗?更何况你又怎麽哪麽肯定的说"确认无贴文者所陈述服务生将掉至地上的餐具
,又转交予客人一事"..我有看过你们的镜头.是很多没错.但你就很确定PO文的是谁.而且
镜头也没多到没有死角吧.....(质问火力加强中)
/你们看那两支摄影机(老板随手指向两支镜头//一支指向柜台.一支指向是室内用餐区)
随後接着又指这原PO文中//..不小心把叉子掉在地上,服务生就顺手捡起拿出去.本来以
为他是要换一个新的,谁知道他一出"座位区"就拿给另一名服务生叫他
拿到原来那桌....//这一段说..
/当有客人告诉我这件事时.我就先查看这篇文章...或许你们还不了解我的意思...
你们看..这两支摄影机所对的地方...应该就是作者陈述的地方...
(我和大B起身看了一下)
/因为我们长期在这工作.对方所说的地方.我们一看就差不多知道哪里应该就是文中所说
两位工作性质不同工读生会有交会和有交集的位置也就只有那个区域...
(我和大B比对一下现场.也觉得应该是原PO叙述的区域..)
/而我们请调出来做比对的影像也是那两处的影像.但我们也就是因为没发现工读生有做这
种事的动作.而作者又好似确有其事的指证历历说有这件事....我也只好希望请对方出来
澄清和说明一下...
/当然就是怕说有地方我漏掉了....而版友又言词厉厉的要我说明.且说我不先查证.....
现在是对方不愿出面和回应下.我也只能就我所员工说辞与影像呈现做回应..而且我也没
有说过.....我店里每桌都有录影且保留一个多月....."我也好奇为甚麽会有这段文字的
出现.......呵
/那.那...(火力突然一下全没了..)
此时说真的我与大B先前想要杀他个片甲不留的一些问题.也不太好意思再言词咄咄的质问
店家了...
反而好似关心此次造成这样结果.店家如何善後闲聊起来...
/那..现在你被版友嘘成这样.你打算怎办...
/哪能怎办...就像你们一样罗....一篇文章各自表述罗..又能怎样..(感觉的出店家的无
奈...)
/那要不你再写些自述.我再板上帮你平反如何...(我与大B临阵倒戈了...)
/谢谢喔!.你们不怕也被公X喔...不怕到时又问你们良心何在..
/而且应该是版主吧...如果也威胁你们甚麽文责自负. 到时你们怎办...
/已经害别人这样了..还是不用了.本来在那PO文就不是要平反甚麽.只是希望对方能够出
面澄清而已...
/你们也看见了..我也因为觉得本店一些服务不周的部分.做出诚意的致歉。但还不是被嘘
成着样...那再说甚麽还都一样..
/反正服务业嘛...顾客永远是对的...花钱就是老大啊...管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都
是店家的错.道歉也被认为”虚伪”..要求道歉被说”好大的店威”...我也不知道该写些
甚麽了啊.....(听起来怎麽有点酸酸的...)
/而且反正真相只有一个...只要对方不出面.尽管我们工读生都愿为自己的行为用工作权
负责.而对方却只要是打打字.对自己言行一点都不用负责.并且又有如此强大的 後盾支持
他....哪再怎样说也都只是白说.最後还不是又沦为说是...我单方面的自大说辞.态度高傲
与我一相情愿的店威而已.哪又能证明甚麽.平反甚麽..不用啦...谢谢...
(说着说着他不自觉的抱怨起来了..)
後来索性.我们三人.就你一句.我一句对影本的嘘声聊起来了...
(其中内容怕会引起部分版友不满...故不再多做陈述..)
虽然结果与最初的目的相差甚巨.而且只剩冷掉的牛排与鸡排.但我与大B还是觉得此行不
虚..还是略有所获
PS.最後建议.东西真的还是要趁热吃才好吃...
最後如果要我以"反非好店"之立场对店家评语的话.我与大B因该都会说
/老板.聊了哪麽多.也算是朋友一场了吧.怎麽也不打个折.很不够意思喔..
六、备注:
*当中语义因当日现场环境有点吵杂(下雨中)录音效果有限.交谈内容无法逐一表述但尽量
保留其原意
*且本篇仅就当日对话陈述.与店家之态度与立场无权代为表达...
*至於有无护航之意....因该说已有些许我亲自求证後的客观因素参杂其中吧..
*自觉此行任务失败.深感歉意....派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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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201.175
1F:推 tompy:对你的求知精神给个赞 不过也不知道真相到底是如何 @@ 06/28 10:10
2F:推 sp7763:j大勇者 但我还是不喜欢店家的说话态度 06/28 10:16
3F:→ johnny1973: 没错.就像店家说的..原PO不出来说明前..... 06/28 10:28
4F:→ johnny1973:一切都只会沦为单方面的狡辩说辞罢了.. 06/28 10:30
5F:→ johnny1973:我不是甚麽勇者啦..讲实在的我也怕的要死.. 06/28 10:33
6F:→ johnny1973:但就是嘴贱.又好奇罢了.. 06/28 10:35
7F:→ pm0805:"因为我们长期在这工作" 再加上上站三次,发文一篇... 06/28 10:35
8F:→ pm0805:我是小人之心啦 ....总觉的怪怪的.... 06/28 10:36
9F:→ johnny1973:那就亲自去店家查证不就好了... 06/28 10:41
10F:→ johnny1973:当天我对店家说辞还感觉满诚恳的..不像文章哪麽犀利.. 06/28 10:45
11F:→ kone514: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话是随人掰的恩看完的心得 06/28 11:06
12F:→ TAIKOANA:要用自己的名义发表的东西自己就要扛起责任 什麽代PO 06/28 11:19
13F:→ TAIKOANA:、没见过面这种的都不是理由 文字犀利人诚恳 怎麽 06/28 11:20
14F:→ TAIKOANA:作人两套标准的意思吗?所以我对代PO这种东西实在是... 06/28 11:20
15F:→ TAIKOANA:想要用这个平台发言自己来很难吗 我当初也是因为有被争执 06/28 11:21
16F:→ TAIKOANA:才开始学用这个平台的 就是怕代PO有自己掌握不到的地方 06/28 11:21
17F:→ TAIKOANA:更怕带给帮忙的朋友麻烦跟困扰 06/28 11:22
18F:→ TAIKOANA:我其实对原文掉刀叉这件事是保持保留态度 但看到店家 06/28 11:23
19F:→ TAIKOANA:如此的发文内容 只觉得这家店不适合我吧 06/28 11:23
20F:嘘 leeeric:同pm0805的想法…上站3次…科科… 06/28 11:29
21F:嘘 jojo87: 同pm0805 怎不用本尊发文 都知道"M"是什麽了 (护航味很重 06/28 11:39
22F:→ gigi030507:看来 又要请店家 拿出监视录影带来证明J大搂XDDDD 06/28 11:54
23F:→ gigi030507:这次只有几天...我想..很快就找出来了吧 06/28 11:54
24F:→ SUZEKI:为什麽整篇看起来像在写小说.....更诡异了...= = 06/28 12:14
25F:嘘 smith5566:无言 06/28 12:39
26F:→ Deltaguita:内容我个人不评价 只是排版方式 让我眼睛很不舒服=.= 06/28 13:40
27F:→ white308:说真的 发这篇文更让人讨厌 06/28 14:40
28F:→ white308:字里行间都在护航 我个人觉得你所谓的调侃店家很假 06/28 14:45
29F:嘘 yoysky:用本尊来吧 06/28 15:04
30F:→ amx002:可以请你解释一下""法律行动"为何就是要告人" 06/28 15:13
31F:→ amx002:如果法律行动不是要告人 那麽所谓法律行动是? 06/28 15:14
32F:→ KDTD:可不可以请你重整一下你的文章~~太凌乱我看不懂~~ 06/28 15:29
33F:→ KDTD:但是大概看了一下~~采取法律行动不等於要告人这边~~无法赞同 06/28 15:30
34F:→ amx002:我没说过...影像保留一个月那段 06/28 15:42
35F:→ amx002:对照第二篇说明第3段 也颇有趣的... 06/28 15:43
36F:嘘 KDTD:另外版主说**文责自负** 不是威胁是提醒~~J大跟店家搞清楚 06/28 15:55
37F:→ KDTD:本来网路发言就是文责自负~~版主好心提醒店家还要曲解是怎样? 06/28 15:56
38F:嘘 KDTD:另外6/23那篇文当中~~店家明明有说希望那位原PO再去店里面 06/28 15:59
39F:→ KDTD:说明然後 ""我们将会调出当日的影像查看"" 这句话~~ 06/28 16:00
40F:→ KDTD:请问5/20跟6/23之间是不是相差了一个月以上?!这样如果录影没 06/28 16:01
41F:→ KDTD:有保存一个月以上的话~~如何**将会调出当日的影像查看** 06/28 16:01
42F:→ KDTD:店家向J大你说的话也前後矛盾的太严重~~还是是代PO人写错?! 06/28 16:02
43F:→ KDTD:那麽如果是代PO人写错~~问题出在代PO人身上~~不就是文责自负? 06/28 16:02
44F:→ KDTD:现在惟有请店家公布5/20当日的影带然後讲清楚区域才能明白 06/28 16:04
45F:→ KDTD:但是所谓的 采取法律行动=要告人 这点是一般大众直觉反应 06/28 16:05
46F:→ KDTD:店家在那边说没有要告人的部份让人无法信服~~请转达给店家 06/28 16:06
47F:嘘 Voldemar:既然是长辞在此工作的人的就不要甚麽从从阻碍深入该店有 06/28 17:32
48F:→ Voldemar:的没的,访谈从头到尾做球给店家的自high秀...还一附中立 06/28 17:33
49F:→ Voldemar:客观的样子,看了就好笑. 06/28 17:33
50F:→ Voldemar:既然是长期 06/28 17:34
51F:嘘 leonstat:你用分身~可信度是0~因为你不敢为自己的说法做保证 06/28 18:08
52F:→ fireflyyen:*请把我整段推文都表示清楚 请勿节录部份文字 06/28 18:09
53F:→ fireflyyen:*我前面在替代PO者觉得辛苦 也提醒代PO者也要替自己文 06/28 18:11
54F:→ fireflyyen:*章负起责任 并非代PO者就可以免却责任(请勿乱节录) 06/28 18:12
55F:嘘 jasonhau0000:转去八卦人肉啦 这样店家会死更惨 06/28 18:28
56F:嘘 rebirth:采取法律行动 但不是要告人 那请问是要采取什麽法律行动? 06/28 18:46
57F:嘘 carotene:哈~连版主也要中枪..现在是怎样?代po文文责自负那理有问 06/28 18:47
58F:→ carotene:题阿..真的是莫名其妙..诉诸法律不代表要告?要释宪吗? 06/28 18:47
59F:→ carotene:文中一堆问题..且把自身摆在原PO观点的质问全都有问题.. 06/28 18:48
60F:嘘 angeldusty:这篇文看了更让人反感 06/28 18:49
61F:→ carotene:且版大注音文不处理吗? 06/28 18:50
62F:→ carotene:5大点的第5段开头..(怕版大太累直接点出)这篇该S吧.. 06/28 18:51
63F:→ carotene:还有第8段.. 06/28 18:53
64F:嘘 rebirth:讲那麽多还不如把当天监视画面影片po出来... 06/28 18:56
65F:嘘 sggs:我觉得你在护航耶,这样我会被告吗XD 06/28 19:30
66F:→ carotene:不~楼上他会诉诸法律.......................... 06/28 19:35
67F:嘘 t123533198:看得好辛苦 06/28 20:45
68F:嘘 tokyoavon:很假的感觉,我不能相信这情节!! 06/28 21:00
69F:嘘 bunnys:照店家的说法,应该是有全程录影吧 06/28 21:15
70F:推 zen0307:何必发这篇越描越黑 ..既然认识要就好好澄清 绕那麽大圈子 06/28 21:18
71F:嘘 zen0307:忘记选二.....补回来 06/28 21:20
72F:嘘 lingsheep:一开始特地去找碴还自己为正义的心态不可取 06/28 21:30
73F:嘘 lingsheep:文词中透露着自我感觉良好的句子,令人不舒服极了 06/28 21:32
74F:嘘 licht:没影音没真相 06/28 22:29
75F:→ fireflyyen:*语气与与语助词不算在内,不予处理。:) 06/28 23:22
76F:嘘 kusoxp:这篇文章是目前这系列让我看了最不舒服的..... 06/28 23:38
77F:嘘 hinako1053:你可以排版吗 06/29 00:20
78F:嘘 bencheming:排版烂透了.. 而且着实没有很强的说服力.. 06/29 00:26
79F:嘘 carotene:哈..谢版大提醒.. 06/29 00:29
80F:嘘 yspen:老实说 这篇看了让人更不会想去吃 06/29 00:40
81F:嘘 irenepei:所以?结论?你认为老板会跟个"客人"说实话? 06/29 01:08
82F:嘘 iceblue11:不嘘不可. 06/29 01:26
83F:嘘 wellwel:你到底是要帮老板? 还是要害他不能翻身啊? 这篇完全反效果 06/29 01:45
84F:→ bigeyes0416:为什麽很像是认识的人又说是初次去的感觉,如果我看 06/29 08:44
85F:→ bigeyes0416:错也不能怪我,因为排版真的烂透了!!失败!! 06/29 08:44
86F:→ wanfen:店里这麽忙,还可以跟老板聊这麽久? 06/29 08:50
87F:嘘 smith5566:假 06/29 11:56
88F:嘘 myallmind:越描越黑,有影片就请店家放上来~ 06/29 12:30
89F:→ myallmind:感谢反效果,以後绝对不会去这家= =+ 06/29 12:30
90F:嘘 bluesea7731:很作做的一篇文章,还自以为勇者 06/29 12:43
91F:嘘 smith5566:文笔赞喔 06/29 13:57
92F:嘘 kumadaisuki:你真的有去吗? 整篇读下来感觉这一切疑似脑补 = =a 06/29 14:32
93F:→ kumadaisuki:既然店家都有录影留存,麻烦请把你去的那天上传你水管 06/29 14:33
94F:→ kumadaisuki:让大家看看你是怎麽跟店家打情骂俏的... 06/29 14:35
95F:嘘 smith5566:推一下 06/29 14:55
96F:嘘 fox5566:56帮推~~ 06/29 17:49
97F:嘘 licht:糟糕,这篇害店家声名更火红了,原po会不会遭到「法律行动」 06/29 18:19
98F:嘘 mcwagamama: 06/29 18:22
99F:嘘 licht:这篇清新优文会延烧到什麽程度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以下镜头交 06/29 18:29
100F:→ licht:还棚内主播,记者両光堪吉在PTT报导。 06/29 18:29
101F:嘘 falltrace:看无 06/29 18:36
102F:嘘 ming188: 06/29 19:58
103F:嘘 nicolenini:6/23店家第一次回文要求原PO提供5/20当晚确切用餐时段 06/29 20:12
104F:→ nicolenini:桌号跟持有的号码编号 然後说会去调影像 06/29 20:13
105F:→ nicolenini:现在又说没说过每桌都有录影保留一个月 06/29 20:14
106F:→ nicolenini:真是越瞄越黑 到底哪一次话才是真的啊?? 06/29 20:14
107F:嘘 kuoyung:店家果真是"神算"阿.都算出再PO铁定又被嘘到爆.. 06/29 20:30
108F:→ kuoyung:不对啊.都说是"神算"了.怎还会XD到PO前两篇啊....嘘 06/29 20:31
109F:→ mylowkey:我只想说,人类在普通状况下口语时并不会这麽调理清晰 06/29 21:09
110F:→ mylowkey:能够没有赘字通常是在书写时才能反覆梳理 06/29 21:10
111F:嘘 howerd11:看无 你被告好了 06/29 23:38
112F:嘘 kuoyung:你看看.你看看... "神算"都说不回应了 06/29 23:46
113F:→ kuoyung:你还护啥航啊.看..真要置”神算”於"不义"啊. 06/29 23:47
114F:推 kuoyung:引述johnny1973."X就是嘴贱. "说的好.店家铁定"黑"到底 06/29 23:57
115F:嘘 bandoll:可以去拼金马奖了 06/30 00:52
116F:嘘 smith5566: 06/30 01:02
117F:→ fireflyyen:*请各位板友注意一下 请勿违反板规 4.II.(3) 06/30 01:09
118F:→ fireflyyen:*生活中还有你我更要去在意的事 如朋友、亲人、课业 :) 06/30 01:11
119F:嘘 iiyu:为何公亲变事主? 06/30 01:31
120F:嘘 kuoyung:落落长.看的很累ㄟ.... 06/30 02:35
121F:→ kuoyung:PO.PO一大堆.不如一句:这店"超赞的啦"... 06/30 02:36
122F:嘘 smith5566:真的是超赞的 06/30 03:09
123F:→ kuoyung:"因为我们长期在这工作"我倒是认为那是店家说的......... 06/30 03:17
124F:→ kuoyung:所以说..排版烂透了.. 06/30 03:21
125F:嘘 kuoyung:同意Kone514说的...真是给他看到鬼喔... 06/30 03:33
126F:→ kuoyung:"法律行动"不等於"告人"."上人"见解果然就是不同.... 06/30 03:34
127F:→ kuoyung:还好小弟不才...小弟尽食"人间烟火"..... 06/30 03:36
128F:嘘 waisalder:看完只更坚定我 绝不会再去的决心 谢谢你的回文 06/30 11:37
129F:嘘 bencheming:看了第二遍还是雾煞煞.. 06/30 13:55
130F:嘘 kuoyung:是!是!是!... "法律行动"不等於"告人". "朕"说了算. 06/30 18:41
131F:→ kuoyung:都是你在说的.... "店威大"果然就是不一样. 06/30 18:42
132F:嘘 smith5566:装无辜喔 06/30 19:51
133F:嘘 Raist://////////////////////////////////////////////////////// 06/30 23:28
134F:嘘 Raist:不敢用本尊PO文 还把意见不同的人称之为嘘狂 好个众人皆醉 06/30 23:33
135F:→ carotene:他自称推狂~你嘘3下他推3下.. 07/01 00:18
136F:→ carotene:所以我终於了解这3篇没爆的原因.. 07/01 00:19
137F:→ carotene:(误)第1推打错..他乃传说中之~推神.. 07/01 00:20
138F:嘘 freshego:把录影带拿出来看看嘛 07/01 00:25
139F:→ kuoyung:公布影带...帮你裁定... 07/01 01:06
140F:→ kuoyung:你没看到本版刊头吗...这里可是有"万能的天神啊" 07/01 01:07
141F:嘘 smith5566:好棒喔 态度热情 07/01 02:48
142F:嘘 carotene:K大这句..怎麽有酸感.. 07/01 09:26
143F:→ yuusnow:是说你们怎麽知道是两位"性质不同"的工读生? 07/01 12:27
144F:→ yuusnow:再说服务生也分性质的吗? 我以为只分内场外场,而外场 07/01 12:28
145F:→ yuusnow:应该就是最原PO所指的"服务生",请问外场只有1位? 07/01 12:28
146F:→ yuusnow:且最原PO於他所发的文上已详尽陈述他所认为的"当天情况" 07/01 12:31
147F:→ yuusnow:何以要他出来再行陈述? 难到再讲一次就会不一样了吗囧? 07/01 12:31
148F:→ yuusnow:且照店家所述,如果遇上所谓抢位的客人,基於以客为尊 07/01 12:33
149F:→ yuusnow:不会赶客人,那请问这些客人要怎麽点餐呢? 是服务生会到 07/01 12:34
150F:→ yuusnow:桌边点餐,之後呢? 我好奇的点就是如何分辨"上餐的顺序"? 07/01 12:35
151F:→ yuusnow:因最原PO有提到隔壁比他们晚10分钟的客人餐先上,此所谓 07/01 12:36
152F:→ yuusnow:晚10分钟无法分辨是什麽情况下的晚10分钟,有可能是 07/01 12:37
153F:→ yuusnow:1.原先持有号码牌,後入座 2.单纯是刚好有位置,入座 07/01 12:37
154F:→ yuusnow:这两种情况再最原PO眼里都一样是"晚10分钟"入座 07/01 12:38
155F:→ yuusnow:但对店家来说可就不一样了0.0 因为照店家的解释,情况1 07/01 12:39
156F:→ yuusnow:隔壁桌的餐点是有可能比最原PO那桌早,但情况2就不会了 07/01 12:40
157F:→ yuusnow:讲这麽多,我只是想表达,对最原PO来说他是等了20多分钟 07/01 12:41
158F:→ yuusnow:仍没见到餐点上桌,而店家说明是因为他抢位 07/01 12:41
159F:→ yuusnow:但店家如何分辨最原PO是哪一组客人? 07/01 12:42
160F:→ yuusnow:假如店家说:没说最原PO抢位~~ 那请问又要怎麽解释最原PO 07/01 12:43
161F:→ yuusnow:等20多分钟餐点仍未上桌? 且询问服务生也只得来在再等等 07/01 12:45
162F:→ yuusnow:并没有像J大受到老板 "我去帮你们看看的待遇" 07/01 12:46
163F:→ yuusnow:已经在做了→再等等→上餐结果是别桌 不觉得很oo? 07/01 12:49
164F:→ yuusnow:而且店家最先回覆的那篇,与其说是有道歉,不如说是在解释 07/01 12:50
165F:→ yuusnow:1.服务生不会做这种事啦~ 2.我们上餐是照顺序,如觉等候 07/01 12:51
166F:→ yuusnow:过久,应该是未照号码牌入座的关系唷~ 顺便附带道歉 07/01 12:51
167F:→ yuusnow:最後再说要原PO出来面对,否则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07/01 12:52
168F:→ yuusnow:......... 请问诚意在哪? 之所以会被嘘爆,除了我看不出 07/01 12:53
169F:→ yuusnow:诚意外,态度也是个很重要的点 = = 07/01 12:54
170F:→ yuusnow:真要道歉,就直接1.对於服务生服务不周之处,请多见谅 07/01 12:55
171F:→ yuusnow:我们会对服务生再教育,如有客人询问餐点务必给予详尽答覆 07/01 12:55
172F:→ yuusnow:如发现掉落餐具也直接送回内场清洗,如对您造成不悦非常 07/01 12:56
173F:→ yuusnow:抱歉。 如果认为"掉餐具"又拿回去给客人是没有的事 07/01 12:57
174F:→ yuusnow:就说知晓文章当下已有调阅监视器(并上传网路),当日并无 07/01 12:58
175F:→ yuusnow:当日在座位区内并无掉餐具之画面,能否请原PO告知当日座位 07/01 12:59
176F:→ yuusnow:让我们做详尽查证,至为感激。 07/01 13:00
177F:→ yuusnow:结果我推这麽大串其实只是想说态度才是重点....囧RZ 07/01 13:01
178F:→ yuusnow:还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打一打就大串了,拜托不要罚我QQ 07/01 13:02
179F:→ fireflyyen:*我觉得楼上可以考虑直接回一篇了...XD 07/01 13:13
180F:→ TAIKOANA:楼楼上真有耐心这样推文囧... 07/01 14:46
181F:→ GothicKuma:苦主在5/21发完文後就没再上线过了( ′-`)y-~ 07/01 17:02
182F:嘘 carotene:是说Y大的解析有用心..但有没有真的被吸收又是另一回事 07/01 18:44
183F:→ yuusnow:讲一讲就这麽大串...推完发现长到可以回文囧 07/01 20:42
184F:嘘 licht:没影音没真相 看完推文再嘘一次 07/01 22:34
185F:嘘 smith5566:没跟你一起推店家 就是虚狂阿 07/01 22:55
186F:→ carotene:原来全都是分身呀~ 07/02 00:05
187F:→ cqw80000:真假已经难以分辨了 07/02 01:47
188F:→ KDTD:y大辛苦了~~的确是晚到10分钟如果先上的话表示先点到餐的话 07/02 02:06
189F:→ KDTD:那我无法想像一般的客人可以忍受10分钟都没有点餐的坐在位置 07/02 02:06
190F:→ KDTD:店家到底是从哪点可以马上断定是最开始的原PO插队抢位置?? 07/02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