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761231 (T-MAC)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抱怨] 宜兰 罗东公正路上的日新影印店
时间Fri Oct 22 01:07:45 2010
※ 引述《nokevin (kv)》之铭言:
: 一、店名
: 日新影印店
: 二、地点:
: 宜兰罗东公正路上,好乐迪对面
: 三、时间:
: 2010年10月17日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收费不公/态度差
: 五、事实经过
: 我有上宜兰版看过关於影印店的讨论,曾有板友反推过日新
: 可是碍於其他影印店纸的品质太差,印出来效果太差
: 我终究还是走进日新了
: 前几次去印,都是老板一个,我自己插电脑自己按,自己选印,老板就只要坐在旁边发呆
: 修指甲挖鼻孔,我当时大约都印20~30张左右,第一次去一张收费三元
: 总金额290他也算我250,感觉不会太差,当时只觉得就是态度冷淡了点
: 反正我有的印就好了
: 第二次去,一样自己来,印一样30张左右,有时还会印彩色(一张十元)9张,加上
: 环装(50圆),他也算我220圆!!我都觉得非常合理
: 第三次去,因为要印准考证明书,只有一张,又是网页格式的,跑去7-11印,
: 却印不出来,只好冒雨到日新,一进去到日新,老板人不在
: 是两个年轻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
: 我说我要电脑列印(拿出随身碟给他看)黑白的
: 一个年轻女子站起来说:印甚麽?
: 我说电脑列印黑白的
: 女子:内容是甚麽??你要印的内容是甚麽?
: (是怕我印病毒给他吗)
: 我:...........准考证!
: 女子:(拿走随身碟) 哪有人在印准考证阿? 现在准考证是用印的吗?是我太老还是现在太
: 久没念书阿?
: 我:(气炸,小声的说)是你无知吧!
: 那女的其实也没听到我说的话,然後印好一张他拿给我
: 站在旁边等的时候,他妈(老板娘)从里面走出来
: 看到我只拿一张,就说:只印一张喔?(态度非常之差)
: 我:一张多少?
: 老板娘:十元!(用很凶的态度)
: 我说:我之前来印过很多次,老板说一张2圆!
: 老板娘:你印几张?
: 我说:十几张吧!
: 老板娘竟然说:对呀~我们一张十元,十几张过後才是一张2圆!!
: 我:非常不爽的把十元用力的放他手上,说给你!!
: 然後我就走出店外了,由於我实在非常生气
: 我好像边走边说真的很糟糕,全家人都没礼貌!然後离开前还对店家鸣按喇叭
: 好啦!我只按一声而已!然後他们全家人看向我这边,我用力的瞪他们一眼
: 我承认我非常的弱,可是又真的很生气
: 想过到消基会检举他们,可是我刚那张十没开收据,他们应该会打死不认
: 於是到这边提醒全宜兰人,真的要非常小心影印店
: 他们"十几张"过後才会变成一张两元,看他们心情而定,
: 11张可能会算你三元,19张也不一定会算你2元
: 多付钱就算了,还要看他们狗眼
: 非常没良心的影印黑店
: 提供给大家做参考!
: 六、备注:
: 七、版权宣告:本文同意转录,但必须保留出处、作者,勿更动内容。
: 为讲求完整性,内容以原始出处为准。
民法三大基本原则
其一就是私法自治
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去决定或规范私人间的生活关系,国家的公权力不可以介入
所以引申出
>>>契约自由原则
当事人可以自己意思去创设私法上法律关系之内容,
只要不违反强制规定、禁止规定、公序良俗,法律便不会去干涉。
所以依吾人愚见:
人家价格要定多高是他家的事!!!
除非他可以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不然自难适用公平交易法
但是...
nokevin:店内电脑桌前有写黑白列印一张2元
此应为附合契约
但是此契约未违反平等互惠原则
且当事人也未采用此一契约
显失公平的是当事人口头意思表示
相对人可以选择缔约与否
当事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者,无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民法 第153条
至於某正义人士
本人知其立意良善
甚感十分敬佩
但援引之案例尚有瑕疵
所举案例之不法应是违反公平法第21条虚伪不实的记载或广告之所致
公平会之职掌尚未涉及於此,深感遗憾
小弟浅见如有错误,请予以订正,在下会感恩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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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mx002:我觉得像是再看公文... 10/22 15:03
2F:推 dc0321:其实我在法律版!? 10/23 01:10
3F:→ Deltaguita:@@" 10/24 10:28
4F:→ ChrisBear:店内电脑桌前有写黑白列印一张2元 <--定型化契约条款 10/25 12:00
5F:→ IM761231:楼上,附和契约大概就是定型化契约的意思 10/25 16:28
6F:→ IM761231: 合 10/25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