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Vt (魔球)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台铁火车误点,只能自认倒楣嘛
时间Wed Dec 6 13:33:04 2006
※ 引述《greenvenom (毒)》之铭言:
: 5.题外话
: 其实台铁很多规定都不为人知
: 票务都按照自己的心情来操作这些规定
: 不管你懂不懂 有没有跟他大小声
: 当他们摆出死人脸+说一句:「不行」
: 那就是判你死刑 非常有秀才遇到兵的感觉
: 例如 搭乘火车的期间 是可以选一个地点出站 再回来继续搭车的
: 这点也蛮多人不知道的
: 你可以买台北到高雄 中间在台中下车逛一逛
: 凭同一张车票回去继续坐车(当然 台中到高雄你的划位就不适用了)
: 当你到高雄的时候 不会有人质问你为什麽没在抵达时间之内到达
: 一样道理 今天原PO的状况如果拿那张48分的车票不出站自己搭下班同级车
: 抵达目的地後也不会有人来质问为何时间不符
: 因为这本来就是合理的~
http://www.railway.gov.tw:/j/images/a005.pdf
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旅客运送实施要点 90.06.26铁运客字第13462号函
贰拾陆、旅客持用非对号入座乘车票,得於乘车票有效期间及所载区间内之任何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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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下车,去回票之去程及回程各以一次为限。但有左列情形之一中途下车者,原票
余程视为无效收回。其已乘区间票价超过原票价者,应补足票价差额。
一、未派站员之车站。
二、与票面到达站票价相同之车站。
三、中途下车站至起程站间之票价超过原票已付票价者。
四、补价票。但孩童在车上补票後,如有同伴或家长在中途下车时,得在补价票上注
明後中途下车。
五、去回票以外之各种减价票。
六、回数票。
七、各种联运票。
八、各种记帐乘车票。
九、乘坐行驶非计费站之列车,在山、海线循回区间旅行者。
前项各款情形,旅客於缴付已乘区间之全额票价後,得交还原票继续使用。不按团体
减价填发之团体票中途下车者,应以团体一致行动为限。
旅客中途下车後应於乘车票有效期间内继续行程。中止旅行者,其未毕行程之票价,
不予退还。
贰拾柒、旅客中途下车时,应将乘车票交中途下车站加盖中途下车印,继续乘车时,
应再予剪轧。
旅客将已盖有中途下车印之乘车票在已乘车区间使用时,应按无票乘车处理,原乘车
票视为无效收回。
贰拾捌、旅客中途下车後改乘票价较高之列车时,应购改乘区间之加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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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电车以下车种 而且还有一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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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86.232
※ 编辑: BVt 来自: 61.224.86.232 (12/0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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