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df (麦可杰克森一级棒)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心得] 屈尘氏就是爱玩这一套就对了……
时间Thu Sep 21 20:01:38 2006
※ 引述《PandaTwo (原来交往才是痛苦的开始)》之铭言:
: 其实我觉得这有什麽好争议的?
: (下面推文还争来争去的争一大堆?)
: 以公开牌价为主~
: 那是因为他是个消费者在购买时的基准~
: 今天牌价公告200,消费者既然拿了这项商品~
: 就表示他认同了这个200元的价格~
: 而此时若是电脑出现100...
: 消费者可能的想法是...
: 一:这个东西原来有特价~
: 二:啊哈,电脑出错,我赚到了~
: 虽然说二的想法是不太好的,可是,这是一种人性~
: 只是,若是当被店员发觉时~
: 也没人会因此坚持一定要以电脑为准吧?
: (有就算是澳客了说~)
: 毕竟,200的价格是他在拿取商品时就认同的价格~
: 可是反过来的情形呢?
我根本没有说过, 要以牌价为准或是以电脑为准吧!?
我好奇的是, 很多人说要以牌价为准, 在原po的案例来说,
坚持以牌价为准的立场可以获取较便宜的价钱,
但是如果反过来呢?
坚持牌价为准的消费者, 如果在牌价200, 电脑刷100的情形下,
如果店员要求你付牌价200, 那你会不会乖乖付200块钱?
还是会凹店员然後转换立场变成以电脑为准要求付100 ?
(店员没发现就可以付100的歪理不在讨论范围,
该不该付200不是用店员有没有发现来做决定)
当然, 在消费者讨论区当然有一定的政治正确得做出来,
像是 "我同意付200就会付200" "既然牌价200我就付200"
但是实际上呢? 呵呵...就像大家都说捡到东西要送到警察局,
那大家捡到钱都是马上送警察局吗? 大家都说公车要让座,
很多人也说他会让座, 问题是...说是一套做是一套,
嘴巴的政治正确不代表实际作为也会相同, 所以我才说,
讲说以牌价为准只是个幌子, 大部分人都爱捡便宜,
那里便宜立场就跟着转换, 以何为准端看何者对消费者最有利.
至於那种什麽 "店家之前不知道污我多少, 200刷出来算我100也不过份"
的谬论就算了, 还义正严词地说以牌价为准, 那何不直接乖乖付200,
还要想到店家之前有没有污你来安慰自己可能的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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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59.131
1F:→ scores:你例子举的不对 你应该举在警察面前捡到钱标明不属於你的钱 09/22 02:05
2F:→ scores:会不会给警察.... 因为牌价有公告性质 对双方都有保护作用 09/22 02:05
3F:→ scores:当牌价比刷出来的低时消费者被保护 反之店家被保护 09/22 02:06
4F:→ scores:捡到钱不给警察是一回事 但是捡到钱被警察抓到会不会还呢? 09/22 02:07
5F:→ scores:同样的当店家亮出电脑出错以牌价为准 有脸继续争的消费者 09/22 02:08
6F:→ scores:未必是大部分人 09/22 02:08
7F:→ scores:此外如果本篇起源的作者 如果是因为电脑出错不顾牌价以 09/22 02:12
8F:→ scores:电脑为准想占便宜 却遭店家以牌价拒绝 这种文章应该也不算 09/22 02:13
9F:→ scores:非好店的范围吧 09/22 02:14
10F:嘘 kaI00:你好像心情很不好喔 XD 好像大家都会贪小便宜似的 09/23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