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yandry (道德好重要)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心得] 不推荐罗马跟中山北路的LV
时间Wed Sep 20 18:25:46 2006
※ 引述《kennylin0309 (孤独一人的战争)》之铭言:
: 这个问题我想可以继续讨论认知差异
: 卖方:认为出售的时候包包并没有瑕疵,而这个瑕疵应该是使用者自己造成的
: 「所以不给换」
: 买方:认为这个瑕疵出售之前就存在,虽然当时自己没有彻底检查
: 「卖方应该要负责」
: 意思是说,在商品出售的当时,卖方并没有帮助消费者确认所购买的商品
: 还是反过来说,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消费者放弃确认商品的权力?
: 假设出售之前就有瑕疵,而卖方没有做好品管,那真的是不负责任
: 不管价钱多少,卖方都有做品质管理的责任。
: 那品管也是消费者的责任吗?
: 那麽现在该怎麽办呢:
: 这个瑕疵到底是何时造成的?(不知道争论的重点会不会变成这个)
: 一、由卖方来证明出售的时候并没有这个瑕疵
: 二、由买方证明这个瑕疵再出售之前就已经造成
: 大家觉得该怎麽做比较好呢?
: 把包包拿去实验室,看瑕疵到底是何时造成的?
我很想,真的。
因为我回国第一时间(回国第二天)发现就拿去了,
我想如果是要恶意换货的人,
应该要好好提个爽在去吧?!
且入出境都有纪录可以查询,
我也可以提出。
我也带着信用卡签单,购买证明,
一切都符合该公司全球换货的标准。
除此之外,当初我去买时还有两个朋友陪同,
我相信她们也可以帮我作证当初在罗马遭到的不友善对待。
这些我都有跟台湾这边提过,不过她们就是不愿意听,
客服小姐从头到尾都说:
很不好意思,不过我帮你争取过了,结果就是不行。
说了十分钟一样的话,因此我才会觉得很怀疑她们是否有处理?
目前我已经跟记者联系中,
不过,我不知道她们会不会帮我,
毕竟LV家大业大,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
以她们的立场,少一个顾客根本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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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这样让你走,流泪也要让你走,多麽不舍也要让你走,唯有让你这样走了,
才能完成某种事情,才能从这长长久久无止无尽的悲哀之河中流出。
看着你愈来愈模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流着泪,努力记住你最後的样子,
这或许是整个宇宙里,我们最後的一点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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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5.29.27
1F:→ netsc:能不能拍张照让大家看一下呜渍..? 09/20 18:27
2F:推 apolarbear:我觉得这件事情如果上媒体他们可能会比较在意... 09/20 18:28
3F:推 polyandry:我现在摸都不敢摸,怕又增加什麽污渍。皮件真的很容易脏 09/20 18:33
4F:推 polyandry:我刚刚拍了,不过技术很烂。 09/20 18:39
5F:推 pk:去别家LV试试看 09/20 18:43
6F:推 iistar:我觉得你应该把事情分两部分来看 1.产品瑕疵问题 2.罗马点 09/21 09:29
7F:→ iistar:服务态度问题 不过我想你可能要自己找总公司了 09/21 09:30
8F:推 club8:你要不要直接Email给国外总公司呢?如果是我我也不会信任 09/21 11:33
9F:→ club8:台湾的店员有在做处理 09/2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