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ory (我是肥企鹅...)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心得] 台北NOVA
时间Tue Sep 5 00:16:05 2006
※ 引述《apple604 (苹Apple果 )》之铭言:
: 店名:莫尼X电(在地下1楼)
: 店员:丁X谦先生
: 恶行恶状:定好规格付订金前,说保证有货;订金付完,
: 却说该主机板缺货要换一块比较贵的。问他当
: 初说的"保证有货"怎麽会变成这样?他的回答
: 是:你不想换?那就别在我这边买!
你太嫩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会超high的
你付了订金
他就要保证交货
不然他就要返还订金+一倍的赔偿
也就是说 你订金2000 他就要还你4000 了吗?
不然你以为订金是订假的喔?
参考法条 民法248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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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说
会用机车配备当签名档的都很台
会用电脑配备当签名档的都很宅
你......该不会被说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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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87.227
1F:→ sjory:酌收法律谘询费10% XD 09/05 00:17
2F:→ apple604:多谢提供有效资讯! 09/0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