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rmlight (VIER LETZTE LIEDER)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请益] 请大家帮帮我可怜的公婆~
时间Mon Jul 24 11:04:55 2006
※ 引述《archvalkyrie (烧焦布丁)》之铭言:
: 嗯~~~我个人觉得你的观念有点偏了
: 当然医师还是应该尽量说清楚比较好
: 但是如果今天你去寻求别的管道 而导致您的家人更快先走一步
: 只怕你会先找医师抱怨~~~
: 就算我是小人之腹好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都会这样子
: 我能够理解亲友罹患癌症的心情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要保持清晰的头脑
: ==============================分隔线===============================
: 目前所谓的健康食品是有通过卫生署认可的食品
: 就像电视广告常看到有个绿色的标志
: 如果没有的话 那在法律上算一般食品
: 差别在哪??? 其实没什麽差别 只是一般人照正常吃法确定无害
: 卫生署通过比较保险罢了
不是这样的
所谓健康食品
依照健康食品法第二条 是指
「具有保健功效,并标示或广告其具该功效之食品。」
「本法所称之保健功效,系指增进民众健康、减少疾病危害风险,且具有实质科学证据之
功效,非属治疗、矫正人类疾病之医疗效能,并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 」
你要号称你的是健康食品
你就要去证明他的保健功效
像统XAX优酪乳
如果他的宣称功效是「降低胃部幽门杆菌」
那他就要提出证据 喝了以後 科学上检测确确实实幽门杆菌降低了
通常证明法 就是提出实际上动物实验数据来证明
像在实验室中就天天喂实验动物喝 然後实验组对照组做比较
至於没经过卫生署许可 但号称的健康食品吃了有害无害
那个其实根本无从得知
可能有害 可能无害
跟没有经过卫生署检验没什麽关系
不会因为业者片面宣称是健康食品 吃了就确定无害
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没问题就没事 有问题要出了事才知道
: 未来 卫生署会大量通过更多的健康食品
: 其用意在於使之普遍化 不让消费者认为只有难以通过的认证才是好的
: 现在没有在包装上有这绿色的标志 都不能称做健康食品(因为是违法的)
: 只能称做是营养补给品
原po的问题
我自己倒觉得是不是去考虑属於那个业者进行的是医疗行为
从医师法下手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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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205.12
※ 编辑: warmlight 来自: 59.121.205.12 (07/2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