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TY2108 (肥好想进台大呀)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请益] 求救!网路开店的问题!
时间Mon Jul 3 18:09:31 2006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经济部商业司
http://211.78.163.128/servicecenter.aspx
消基会
■消费申诉谘询: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服务时间 周一~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台北总会 会址:台北市大安区106复兴南路一段390号十楼之二
电话: (02)2700-1234 (02)2755-6037 传真: (02)2703-2675
http://law.moj.gov.tw/
全国法规网站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J0170001
消费者保护法
第 三 节 特种买卖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
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
无须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
对於消费者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 编辑: FATTY2108 来自: 218.184.154.66 (07/03 18:10)
1F:→ FATTY2108:希望对你有帮助 07/03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