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dparadscha (????)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转录][抱怨] mo mo paradise连打招呼都要钱!
时间Fri May 26 22:27:27 2006
※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铭言:
: 前文恕删
: : 老实说一句话 说的通不代表什麽
: : 就好像人家跟你上了床 做了爱 不代表他就要嫁给你
: : 更不代表他已经承认他想当你女友
: 你觉得我讲的不能当成要求付钱的理由吗?
: 以你举的例子 女方不能以"跟你上过床了"为理由 要求当你女友吗?
恩 既然你修改了这一段 那我也针对你修改的再回应你 (引言部分 我也照你的修改了)
如果他是要求要当 当然是可以要求 但是上床不能成为理由
他要求 跟上床是两码子的事情
说的通 跟你可以要求 有什麽关系? 你能不能要求是看法律
当女朋友当然可以要求 但是跟上床无关 可是他要要求也不犯法
可是店家没有事先声明却要收钱 这个就跟法律有抵触到了
: 讲明白一点 这个世界上没有说不通的道理
所以呢?
这行字 还是不知道要表达什麽
本来就是这样阿 = =
: : 只要会讲 所有的道理通通可以说的通
: : 重点是这世界上 不是讲道理的 是讲法律的
: : 你今天做事情就算做错了 只要法律判你无罪 你照样不需要负责的
: : 你今天事情作对了 可是违反法律 你一样要负责
: : 回到原题
: : 老板凹进来的人 有吃他不知道 又怎样?
: : 今天要指证别人的罪 要人家负责 是要指证者提出证据
: : 不是要那个被指证的人提出自己清白的证据好吗!
: : 开玩笑 那我今天不爽随便安你一个“说的通”的罪 也不需要证据
: : 那你就要准备辛苦去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罗?
: : (比方说 你来我家 我家东西不见 我就说谁知道你有没有拿 要你赔偿)
: 那我是不是可以以"你来过我家 我东西不见"为理由怀疑你?
对阿 你有怀疑的自由阿 可是你没有证据不能污赖我或是指称我有拿
这个有问题吗?
你可以怀疑我有拿 来问我有没有 可是你不能以此为理由 要求我赔偿
同理 你要凹说你不知道他有没有吃可以 可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要他付钱
: : 是可以减少尴尬 其实今天正经一点的人 一点都不会觉得尴尬
: : 如果对方没有“事先的告知” <--这个就是消保法的重点了
: : (就如同前几篇有人提到国外的店家 有事先告知他要入场费 这个我就认同)
: : 那他本来就有进入里面 而不需要付钱的权利
: "事先告知"我知道 但我也说过 这个部分无法确定
原PO有说了 他跟服务人员说他要找朋友 就让他进去了 并没有说要收钱
事後才来说要收钱
而且前面TAMADERLEI板友已经PO过法律条文了
要“明示”消费者才算
: : 凹有用吗? 凹有理就要付他钱吗? 简直目无王法
: 我还是一句话 你觉得我讲的无法成为要求他付钱的理由吗?
: 要求付钱 并不等於"一定"要他付钱喔
这个你可以先参考前面TAMADERLEI板友的文章= = 他里面的概念已经很清楚了
店家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消费者付钱
你要求他付钱 是违法行为= =
什麽不等於一定要他付钱 你是在拼机率唷!
怎样 试试看有没有不懂法律的冤大头顾客吗? 他不懂的话 就让你赚了一下 这样吗
: : 约在外面不过是小心谨慎 不想节外生枝
: : 如果要证明对错 原PO不如直接叫警察来算了
: : 如果店家还凹他有可能有吃他们店里的东西 又没有证据的话 乾脆告那家店毁
: 我没有要证明对或错 你可以看看我之前写的文章
: 我认为店家有理由要求 但这并不代表我认为店家是对的
: 或许你会觉得矛盾
: 可是在服务业就是会遇到很多这种事情
: 之前我也说了
: 在buffet式餐厅 如果想进去找一下朋友 最好约在外面
: 就算店家已经有告知访客时间
: 在"时间"这部分争议性也很大 所以尽量避免(这个才是我要讲的重点 写3次没人注意)
注意很久了= =
避免争议是可以避免阿 但是不想避免也是顾客的权利阿
我觉得前面那篇TAMADERLEI的文章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不要知法犯法 不犯法你高兴怎样有理由就怎样做 顶多你断自己财路
犯法的事情 就不要在说你有理由了 那也不是重点
还有 这里是黑店版 或是称为 非好店版
就是针对这家店的黑店行为
原PO说的那些已经在普世价值上 狠明白的是了
就TAMADERLEI板友的文章的法条去评估 也很明显的这家店 根本不对
不知道你一直说店家的理由 店家的可以怎样 是为了什麽
最後小小的OS: 真的让我想起以前某跳针了 我又开始头痛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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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48.152
1F:推 stoorz:跳针肉?XD 05/26 22:35
2F:推 padparadscha:楼上 真内行阿 囧r2 05/26 22:38
3F:推 pinguliu:抱歉我又打错字已改正 05/26 22:59
4F:→ pinguliu:我的发言在这里原来是禁止的 05/26 23:00
5F:→ pinguliu:很抱歉我并不知道 以後将不继续讨论回应 反正我想表达的 05/26 23:01
6F:→ pinguliu:都说完了 谢谢大家阅读 05/26 23:03
7F:推 padparadscha:没人说阁下的发言是禁止的 请不要随意扭曲 谢谢 05/26 23:06
8F:→ padparadscha:小弟 不过是对阁下发言的逻辑狠困惑罢了 05/26 23:07
9F:→ padparadscha:还有待阁下 赐教 05/26 23:07
※ 编辑: padparadscha 来自: 220.134.248.152 (05/26 23:24)
10F:推 padparadscha:刚刚修了一下文 有修到推文的板友 抱歉唷 05/26 23:24
11F:推 pinguliu:"讲明白一点 这个世界上没有说不通的道理"这不是我的发言 05/27 10:30
12F:→ pinguliu:不知道为什麽变成白色了 05/27 10:30
13F:→ pinguliu:建议你可以去研究法律文字的意思 05/27 10:32
14F:推 padparadscha:研究之後呢 我还是不了解你发言的逻辑 可否说清楚一 05/27 13:09
15F:→ padparadscha:些 相信不少人 还是不能理解你想表达的意义 05/27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