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kai2 (超人苏坦纳)
看板Anti-ramp
标题Re: [转录][抱怨] mo mo paradise连打招呼都要钱!
时间Fri May 26 19:59:32 2006
※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铭言:
我是觉得啦
餐厅是服务业
以我一个不是学商的社会上一般人的角度认为
做服务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客人爽
只要让客人不爽 你企业经营者就是不对
不管你对你的行为有多少多麽冠冕堂皇的理由
只要客人不爽
通通不附理由驳回
就这样
: 我提到无形服务是因为
: 很多人都会有一个观念
: 进一家店 不吃不喝=没有使用服务=不用付钱
: 但是事实上还是有使用到
: 要不要让你付钱 怎麽让你付钱 每个老板做法不同在此赘述
: buffet式餐厅食物都是开放式的
: 像原po这种访客并没有造成店家实质上的损失 只是来找朋友打招呼
: 我想很多老板愿意给客人方便
: 万一遇到这种机车的店呢?
: 他要凹你很简单啊 就说我们食物开放式的 你有没有吃不知道
: 在原文中该店经理的理由比较像是在刁他们
: 那如果换成我刚刚说的理由也一样说的通 对吧
: 然後带位小姐在跑过来说 他以为这两个客人是要进场消费 凹更大
: 很机车对吧(这只是假设情况请各位不要太过激动)
: 原文中看不出来带位小姐的反应
: 也不能真正确定原PO待了多久
: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最好的方法就是约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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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前,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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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70.152.66
1F:推 bundestag:你是学法的= =+ 05/26 20:19
2F:推 WinterDust:重点在於它算不算顾客~???他只能算顾客的访客吧!! 05/26 20:27
3F:推 padparadscha:算不算顾客嘛 我不是很清楚 不过我看过一个例子 05/26 22:06
4F:→ padparadscha:有一个孕妇 进去一间饭店找他朋友 在大厅滑了一跤 05/26 22:06
5F:→ padparadscha:结果用消保法去告饭店 饭店败诉 05/26 22:07
6F:→ padparadscha:另一个例子是 一个老妇经过一家面店 面店在洗地板 05/26 22:08
7F:→ padparadscha:之後发展结果同上一个例子 05/26 22:08
8F:→ padparadscha:消保法 好像不是以有没有消费来区分顾客的 05/26 22:09
9F:推 emberend:请问一下 哪边有奥客版? 05/26 22:38
10F:推 flighte:消保法是说 05/26 23:33
11F:→ flighte:企业经营者违反前二项规定,致生损害於消费者或第三人时 05/26 23:33
12F:→ flighte:也就是说,不是顾客也没关系, 05/26 23:34
13F:推 flighte:但是其他事项,有明定要『消费者』,所以访客不算顾客 05/26 23:41